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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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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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关键。由于法律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所以要注意搜集六类关键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二、离婚偷拍偷录的证据合法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根据上述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比如,为了调取不忠证据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权行为,当然取得的证据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里取证,则不存在此问题。但是,如果取证目的已经达到,却又另行对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进行侮辱,则又构成了侵权行为。再如,安放录音设备是在自己家里,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办公室,则就不具备合法性。再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内的两个人亲昵的照片就不具备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场所获取的两人亲昵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过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窃听设备获得的证据就不具备合法性,因为收集证据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合法地采取“偷录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证证据应当是具有证据效力的,除要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之外,还应特别注意取证方式要合法。

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关证据具有法定资格的标志,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证方式,不问其内容如何,该种证据不能作为判案的依据。法律上禁止任何人采用欺诈手段或者以实现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设置“陷阱”、“圈套”使他人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从事一些民事行为,这种方式取得的录音录像照片是不能用作证据使用的。另外,应当明确,当事人所使用的有关设备必须是法律明确允许公民个人购买的那些录音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电话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销售、购买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门才能使用的特殊监听器材,都应视为非法使用监听器材的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可见,如果“私下录音”证据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取得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要不违法,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摄和录制的影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的。

现实中认定婚外情,单凭间接证据很难得到法庭的认同。而此时收集婚外情的证据就显得很重要,要是没有证据的支撑,最终的判决可能就会对自己不利。至于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律图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各位不妨参考上文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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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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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证据最新认定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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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1)避免侵权行为
比如:闯入他人住宅、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2)对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及时提交公证,以保证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存在随意删减或编辑行为,采用录音笔等高科技手段取得的音频文件应转录在磁带上或刻录在光盘等物质载体上,并附上录音笔录以便法庭查阅
(4)采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A亲子鉴定检材、样本,应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要求保存,送检,以保障鉴定结论的真实有效性
(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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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1)避免侵权行为
比如:闯入他人住宅、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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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婚外情证据最新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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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6、人民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1)避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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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间接证据不认定
有的原告在向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通过判决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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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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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婚外情的证据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间接证据不认定
有的原告在向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通过判决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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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间接证据不认定
有的原告在向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但由于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一)协议分割
当夫妻一方有外遇导致离婚分割财产时,夫妻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协议分割,法律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
(二)判决分割
如果夫妻在外遇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难以达成协议,那么只能通过向,通过判决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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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收集婚外情证据,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1、本身是客观真实的证据。2、所反映的内容应当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的证据。3、取得方式合法的证据。通过非法方式取得的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离婚婚外情证据之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书或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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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婚外情证据包括:当事人私密对话、电子邮件及图片;承认错误或悔过的保证书;证人证词;其他关键性证据。证据需经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成为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当事人应提供相应证据支持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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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一个邻居要离婚,因为要从国外调取证据,所以想要咨询一下,关于离婚国外调取证据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证据的特征之一是真实性。而从域外调取的证据,由于受到地域的限制,法官不可能了解每个国家的公文书规律和特点,也不能随意传唤证人或调取物证。于是,对域外形成的证据真实性的确认,便成为审判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对在域外调取的证据真实性的认定作了规定。
《证据规定》可以说是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在国外形成的证据要经过公证、认证。第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根据此条的规定,今后凡在国外形成的证据,没有经过公证、认证或者没有履行按照双边条约中规定的证明续的,均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一)关于公证
根据《证据规定》第11条第 1款的规定,国外取得的证据首先要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民事方面,主要包括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各种民事合同和非合同民事法律行为即单方法律行为,如收养、遗嘱、委托、赠与、证明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和其他法律上有一定影响的事实)、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证明声明书、成绩单、毕业证书等),以及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
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是国家的证明机关,国家通过公证手段,依法规范、确认和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使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消灭的过程都能在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范围之内并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公证机关的职务活动是我国司法活动的有机部分,公证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公证机关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具有可靠的依据,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直接确认了公证机关的公证行为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效力,“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在世界上一些国家,公证机关不属于国家机关,而属于中介机构,其对于公证事实和行为的真实性、公证文书的内容负有审查的义务,只对于其上的签名、印鉴是否属实予以公证。一般而言,这些国家都有较完备的对作伪证予以制裁的法律制度,当事人的陈述如不真实,由其本人承担不真实的法律后果。
公证是一种证明活动,它最主要的任务在于证明。学术界通常观点认为:公证书具有证据上的效力、强制执行的效力、法律上的效力,其中证据上的效力是最重要的。经过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在法律上均具有最高的证据效力,因为公证文书需要遵循严格的原则和程序,对当事人提出的公证事项,要进行严格审查,认为真实合法才予以公证。这对于保证公证文书的信用提供了必要的保证,所以第1款规定对在国外(域外)形成的证据首先要求经过所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予以证明。
(二)关于认证
对于在国外形成的证据,第1款还要求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公证的同时,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此认证与诉讼程序中对证据的认证含义不同,后者的认证是指诉讼当中,法官在听取双方当事人对证据材料的说明、质对和辩驳后,对证据材料作出的可信与否的认定。而这里所说的认证是对该国公证文书真实性的确认,即证明该国公证机关的印章和公证员的签名属实。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公证机关所制作的公证文书能为使用国有关当局确信和承认,认证的作用在于向文书使用国证实文书的真实性。因为在一国境内有权进行公证的机关可能为数甚众,他们所出具的公证文书如果不经过认证,对于外国而言极难辩其真伪,而经由外交或领事机关进行认证,则其真实性可以得到确认,所以认证制度在国际文书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诉讼过程中,即使当事人对在国外调取的证据在所在国进行了公证,法官由于对各国的公证制度不可能全都了解,往往难以确认该公证的可信度。我国驻各国使、领馆是国家和政府的派出机构,他们对驻在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项事务都有较深的了解,由其对驻在国公证机关的公证进行确认,可以大大增加国外形成证据的证明力。
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一律不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证据规则》,所有形成于境外的证据都必须履行公证认证或其他证明手续,这是境外形成的证据的法定形式要件。不具备此形式要件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就会因为证据形式不合法而丧失证据资格。  目前,人民在审判实践中大都严格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对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诉讼证据予以采纳。但这种机械地、笼统地否定所有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的做法,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例如,境外形成的证据虽未经公证认证,但对方当事人不持异议的,人民能否予以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形式不合法。人民应当主动对证据合法性予以审查,对于欠缺合法性的证据,即使当事人不持异议,人民也不应予以认定。但是,对境外形成的证据在证据形式上采取这种严格主义的态度,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处分权,并不是恰当的。另外,对影响案件实体处理的关键证据,如果仅仅因为未履行一定的证明手续而予以完全排除,在一些案件中就会使人民在事实认定和案件处理上偏离客观公正。涉外律师网的涉外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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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证据有哪些
婚外情取证的途径和方式在婚姻诉讼中,用于证实存在婚外情的证据可以包含以下几种类型:1. 婚外情各方之间的私密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以及各种亲密照片等等;2. 存在不忠行为一方出具的忏悔声明、悔过书或者担保信件;3. 证人提供的关于婚外情事件的口头证词;4. 其他与婚外情密切相关的关键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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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一律不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证据规则》,所有形成于境外的证据都必须履行公证认证或其他证明手续,这是境外形成的证据的法定形式要件。不具备此形式要件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就会因为证据形式不合法而丧失证据资格。  目前,人民在审判实践中大都严格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对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诉讼证据予以采纳。但这种机械地、笼统地否定所有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的做法,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例如,境外形成的证据虽未经公证认证,但对方当事人不持异议的,人民能否予以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形式不合法。人民应当主动对证据合法性予以审查,对于欠缺合法性的证据,即使当事人不持异议,人民也不应予以认定。但是,对境外形成的证据在证据形式上采取这种严格主义的态度,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处分权,并不是恰当的。另外,对影响案件实体处理的关键证据,如果仅仅因为未履行一定的证明手续而予以完全排除,在一些案件中就会使人民在事实认定和案件处理上偏离客观公正。涉外律师网的涉外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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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是否一律不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证据规则》,所有形成于境外的证据都必须履行公证认证或其他证明手续,这是境外形成的证据的法定形式要件。不具备此形式要件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就会因为证据形式不合法而丧失证据资格。  目前,人民在审判实践中大都严格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对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诉讼证据予以采纳。但这种机械地、笼统地否定所有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的做法,在实践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例如,境外形成的证据虽未经公证认证,但对方当事人不持异议的,人民能否予以认定  一种观点认为,未经公证认证的境外形成的证据属于证据形式不合法。人民应当主动对证据合法性予以审查,对于欠缺合法性的证据,即使当事人不持异议,人民也不应予以认定。但是,对境外形成的证据在证据形式上采取这种严格主义的态度,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处分权,并不是恰当的。另外,对影响案件实体处理的关键证据,如果仅仅因为未履行一定的证明手续而予以完全排除,在一些案件中就会使人民在事实认定和案件处理上偏离客观公正。涉外律师网的涉外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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