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规定: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此规定中的工龄指的是“连续工龄”,而不是“累计工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规定,病假工资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
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
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除了以上病假工资基数、打折标准经常碰到的问题,企业或劳动者还需要了解以下病假工资计算的特殊规定:
1、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职工病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不包括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自缴部分
看了上述内容,大家知道了上海职工工龄多长不扣病假工资了。大家注意一点,这里的工龄指的在同一个企业连续工作的时候而不是从开始工作时算起的累积工作时间。若是经过对照发现单位给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的不对,可以准备好材料证据后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请求调解或者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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