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契约型私募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代基金委托人行使民事权利;基金托管人公正、客观的对委托财产进行托管,并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2想要知道基金合同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首先,需要对基金合同的结构有个全盘化的了解。
一般来说,私募基金合同应涵盖以下内容:
风险提示书;合格投资者承诺函;合同当事人;前言;释义;声明与承诺;基金的基本情况;基金份额的募集;基金的成立;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投资;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基金的财产;投资资金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资金清算交收安排;越权交易处理;基金资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基金合同的效力;其他事项。
看到这密密麻麻的一大段,是不是头都晕了?别担心!小编这就来为大家拨云指路。
一、先关注基本信息
需要关注产品及合同当事人信息是否完整。这些信息是委托人了解所投产品的最低门槛,必须完整、准确的体现在基金合同中。
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本信息一般分为:
1、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信息等。
2、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资顾问、证券经纪商、期货经纪商、行政服务机构等。
3、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产品类型、存续期、运作方式、是否结构化等。
PS:何为结构化产品?结构化产品指分级产品,分为预期收益型及比例分配型两类。
预期收益型:优先级委托人获取预期收益,如年化收益率8%,剩余基金财产由劣后级委托人所有。
比例分配型:劣后级给优先级保本,基金获得的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优先级和劣后级委托人。如,若基金份额净值低于1元,则将以劣后级委托人持有的基金资产为限补偿优先级低于1元部分的亏损;若大于等于1元,则优先级委托人获得其持有份额收益的20%,劣后级委托人获得其余全部收益。
二、基金的募集
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谁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买多少。该部分内容一般会约定基金的募集对象、募集方式、认缴限额、追加购买、募集账户、认购费用、成立条件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最低认购金额一般为100万元,且必须存入统一的资金募集专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认购一般会在T+1日确认份额。
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这部分内容涉及到基金委托人的持续参与与退出,有几个重要的概念需要了解。需要特别注意产品是否设置了锁定期,以及是否允许违约赎回。
1、封闭期。封闭期是针对整个产品层面的,自基金成立之日起计算。封闭期不允许申购和赎回;但是如果封闭期内允许临时开放的话,可以在临时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
2、锁定期。锁定期是针对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的,自单笔份额取得之日起计算。锁定期内不允许赎回,即委托人仅可对其持有的已过锁定期的份额进行赎回。锁定期的设置,需要投资者对自身的投资需求和流动性管理有着良好的认知和把控。
3、临时开放。一般同时允许投资者进入和退出,具体要看基金合同如何约定。同时,需要关注业绩报酬计提是否包含临时开放日,这涉及到新老投资者之间的公允。
4、违约赎回。基金委托人在合同约定的开放日(包括临时开放日)之外的日期或时间主动提出赎回申请的,视为违约赎回。处于锁定期的基金份额不接受违约赎回。一般违约赎回会产生违约赎回费。如果基金允许违约赎回,可能导致产品规模不稳定,从而间接影响投资收益。
5、申购、赎回的确认及交收规则。涉及到资金的运作效率。证券市场瞬息万变,资金何时可以参与或退出交易,往往影响重大。需要了解:申购后几个工作日确认份额?几个工作日资金可以参与交易?赎回后几个工作日确认金额?几个工作日赎回款能够到达投资者账户?
四、基金的投资
作为投资者,还需要关注基金的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投资范围明确了基金资产的去向,投资限制则约定了投资组合。了解了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同时结合投资策略,才能更好的把握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以匹配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1、投资策略。一般来说分为股票策略、事件驱动型策略、管理期货策略、套利策略、宏观策略、债券基金、组合基金等。基金管理人应该在基金合同中对投资策略做详细描述。
2、风险收益特征。风险特征与收益特征应匹配。如,较低风险较低收益、中低风险稳定收益、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3、预警平仓机制。预警线一方面是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基金净值跌破预警线,可以约定减仓、禁止开仓,或补仓(追加信用增强金)。平仓线是基金的止损机制,若基金跌破平仓线,则需要变现全部基金财产,并清盘。预警线和平仓线之间应该有一定的止损空间,如预警线为0.85,止损线为0.78。
4、投资经理。一般由管理人指定。投资者在选择基金时,基金经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
PS:如何识别一个优秀的投资经理?在选择基金的投资经理时,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从业年限和从业背景任职时间是否稳定通过参考历史业绩了解其投资风格认真负责的态度(可以通过日常交流中了解)
五、基金的费用与业绩报酬
需要掌握基金运行中各项费用的费率,把握投资成本。同时需要注意,所有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均不可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一般,基金合同中涉及到的费用有:认购、申购、赎回费用;管理费;行政服务费;托管费;代销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投资顾问费;业绩报酬。下面,小编着重为大家分析:
1、业绩报酬的收取。
业绩报酬的计提方式业内通用的业绩报酬计提方式有:估值计提(净值计提)以及TA计提(份额计提)。估值计提体现为产品的净值会降低,份额计提则不会影响产品净值,有可能会使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减少(下文解释)。
2、两种方式的计提时点。估值计提:开放日及终止日
TA计提:固定时点、赎回时、分红时及基金终止时。固定时点一般为基金的开放日,选择在固定时点计提会导致委托人所持有的份额减少。
3、两种方式的优缺点。
3.1估值计提优点更为直接客观,委托人可以直接了解到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市值;托管人可以复核。缺点在某个特定时段,会造成对老持有人的不公。比如,私募产品在此前业绩报酬的高点提取,新进来的持有人在低点进入,然后在未达到原先高点时退出,基金公司无法提取业绩报酬;对于违约赎回部分无法计提业绩报酬;如果封闭期内存在申购开放日,提或不提都存在公允的问题。
3.2TA计提优点提取业绩报酬不影响单位净值,净值较为平滑;可以设置分段提取,灵活度更高;根据进入时点不同,单笔份额的水位线也不同,相对来说更为公允。缺点份额变动不如净值变动直观,委托人无法及时了解到持有份额的变化,接受度较低;可在委托人赎回时、分红时、固定时点,按照每个投资者每笔份额计算收益,计提可能较频繁;托管人无法复核。
六、基金的收益分配
指基金的分红,即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单位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委托人进行分配,会导致基金净值的降低。
基金合同中,一般会约定是否分红、分红的条件、频率、方式等。分红的具体时间则视基金的收益情况及委托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商议而定。
分红可以采取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的方式。现金分红,会将基金的净收益直接分配至委托人的收益账户,而红利再投则会将委托人应得红利转为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七、风险提示与权利义务
最后,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还应关注合同中是否揭露了基金的风险、是否明确约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管理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职的风险、基金委托募集的风险、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风险、聘请投资顾问的风险、采用份额计提时缩减份额的风险、信用增强金的风险等。
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中面临的一般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人风险、资金损失风险、流动性风险、募集失败风险等。
投资者对基金合同中投资者权益相关重要条款的逐项确认,包括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的变更终止、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
当然,风险与权利义务不是永恒不变的,尤其是在行业政策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往往涉及到基金合同中对这些内容约定的改变。例如,基金业协会的新规,对合同中信息披露的改变就十分明显。4其实,除了风险与权利义务,基金合同中其他内容也并不是一成不变。这就需要广大投资者们,平常多关注私募行业的政策风向,多了解业务动态。小编以为,只有做到足够了解,才能做到足够自信!
上述内容为大家提供了所需要关注的私募基金合同要点,提大家在订立私募基金合同时切不可忘记关注这些方面的合同内容。当然,也并不是只看以上几个方面。律图提醒大家,合同订立时,作为投资者的我们,不仅要关注自身利益,也要看对方获得了多少,只有互惠互利,大家的合作才能长久 。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