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2. 1人家庭年收入在1万元以下,2人家庭年收入在1.6万元以下;
3人(含3人)以上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3.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 未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合作建房,未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5. 满足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7.市房产局开的住房证明(申请之日前两个月有效);
8.租(借证明):租房人员还需提供:需提供租房房屋所在地社区备案的租赁合同,社区开证明;借住(同住) 人员还需提供:(包括和父母住)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开的同意借住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9.其他证明材料:低保:申请家庭成员均持有低保证,方可认定为低保家庭;重残/大病:区/县以上相关部门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及检验报告。
三、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6、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至此,大家了解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了吧。同时地方对申请经济适用房还有一些另行规定。一般来说,要申请经济适用房,那么家庭的年收入肯定要低于你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此外家庭住房的面积也是有一定限制的。要是满足以上小编搜集的条件的家庭可以参考上述相关材料和流程来申请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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