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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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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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医疗保险的年限能够累计,不同地区的政策不一样,有的缴费累计年限为30年,也有25年、20年、15年。只要您缴纳社会医保满足缴费累计年限,退休后无需再交费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有的地区医疗保险断缴后年限会清零,有的地区医疗保险断缴后仍然保留着缴费年限,要看您处于哪个地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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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二、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

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医保是不可以累计计算的,必需要连续缴纳够规定的年限才可以,中间断保的时间不可以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就需要重新缴纳医疗保险了,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才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因此,医疗保险如果一旦出现断交可以及时的通过代理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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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6、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7、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8、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9、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10、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扩展资料
1、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2、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2)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3)《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5)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6)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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