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旅游景区与游客纠纷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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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以达成双方和解,即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的争议的一种办法。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地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户外旅游景区与游客纠纷如何处理?

一、旅游纠纷处理方式有几种?

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途径。以上解决的方式和途径具有不同的特点,旅游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运用。

1、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以达成双方和解,即由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本着解决问题的诚意,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协商解决的争议的一种办法。这种方法直接、及时、平和,成本较低,对双方都有利。但双方协商的缺点在于协商结果无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旦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再行解决。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是指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劝解、疏导等,使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调解有利于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是解决民事纠纷较为有效的方式。调解纠纷所运用的依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并经人民法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外,一般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由双方自愿履行,一旦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则需通过其他途径在行解决。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地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第三方裁决以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机构也不按行政区划分设置,当事人可以按双方的意愿选择任何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通过行使司法审判来解决争议的一种途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一经生效,就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决定力。旅游纠纷主要是旅游者与经营者之间就民事争议所产生的争议,应按民事诉讼程序进行。需要说明的是,双方协商、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只要一方认为有必要,即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景区有哪些行为的话,消费者可以投诉?

按照《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下列损害行为列入旅游投诉范围:

1、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的;

2、认为旅游经营者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游服务的;

3、认为旅游经营者故意或过失造成投诉者人身伤害的;

4、认为旅游经营者欺诈投诉者,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5、旅游经营单位职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费的;

6、其他损害投诉者利益的。

游客在景区游玩时,当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发生损失时,游客可以和景区协商解决纠纷,或者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寻求解决之道。通过上文,我们了解了户外旅游景区与游客纠纷如何处理方面的知识。这样,在今后旅游途中遇到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情时,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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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将乙方列为
市场战略合作商,在市场推广上与乙方进行联合捆绑销售并对乙方进行广告推广支持。
2、甲方将在景区服务、多景点价格等方面给予乙方特殊支持并鼓励乙方推广多个景点。
3、甲方按市场价格给予乙方
专线市场支持,甲方价格如有变动,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给予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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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将甲方列为市场战略合作商,将甲方产品列为市场重要推广产品和线路,乙方不得主动销售和推广与甲方同质的其他旅游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运费补贴。
6、乙方及乙方门市、各分社印刷宣传品、线路、各媒体广告、网站等须重点突出甲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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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就合作销售景区门票、景点门票、其他类票券产品。甲方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唯一网络代理商,负责旗下所有景区网络销售门票事宜。甲方同意乙方代理其门票的网上预订、销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业务,并同意授权使用甲方所属的对外宣传资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代理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合作原则
1、 甲方为公司旗下景区门票、景点门票、其他类票券类产品的唯一网络代理商,有关网络门
票销售事宜全权委托甲方办理;
2、 甲方对景区产品的网络销售进行规范化管理,协助乙方在其平台进行产品销售;
3、 乙方为甲方景区门票、景点门票、其他类票券类产品的网络销售商;
4、 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网上预订服务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售前和售后服务;
5、 乙方必须保证其实际提供的产品与合作产品内容的资料完全一致,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
的相关条款。 第二条 合作产品内容
1、游客付款方式:
2、甲、乙双方协议约定电子门票的价格及相应服务标准如下:(详细参照附件)
甲方核定乙方全年任务量为10000张,故乙方全年售票交易量需达到至少10000张,总交易额不少于1580000元,甲方支付乙方全年佣金总额为600000元。 34
5、预订截至时间为第种(从以下各项中选填一种)
(1)、入园当日早9点前
(2)、入园前一天下午4点前
6、验证兑票方式为:(此项为多选,选择请涂黑) ○手机短信 ○手机号码 ●身份证
7、有效入园的标准为第
(1)、预订入园日期前后7天内均有效
(2)、预订入园日期当日
8、甲方产品如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4个工作小时内对网上售价以及其它渠道的售价进行修改。 第三条代理合作期限
代理合作期限从年月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协议有效期顺延 第四条操作程序
1. 游客通过乙方商务平台预订门票;
2. 甲方订单系统定时(每天下午16:00至16:30执行一次)从乙方预订系统获取订单信息;
3. 甲方订单系统对下载订单进行分类处理,并共享给各个售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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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游客核实入园情况。
4. 游客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票上规定的时间入园的,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5. 若甲方未能在景区门票的门市价发生变动当日及时告知乙方的,乙方有权在发生变动当月的结算期内,以门市价变动前与变动后的较低者计算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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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风景区合作投资的协议和合同与政府签,开发旅游项目的,如:将某地建设成大型风景旅游区
[律师回复] 芦芽山自然生态旅游区是山西省龚袱夺惶懿耗额同帆括“1311”规划的十大旅游景区之一和国家级森林公园。芦芽山景区荟萃了“山、石、林、草、洞、湖、泉、谷、庙、关”十大系列的旅游产品,是集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于一体的名胜旅游区。现已开发景区有:万年冰洞、石门悬棺、悬崖栈道、汾河源头、情人谷、马仑草原、芦芽山、高山天池等。百万亩原始次森林浩淼无垠,号称“华北之肺”、“黄土绿珠”。这里栖息着我国独有的国家一类保护动物——褐马鸡,有全国三大天池之一的马营海,有长江以北仅见的悬棺,有绿毯如织的高山草甸,有三晋母亲河汾河的发源地——汾源灵沼,有被中科院权威地质专家赞叹为“南极、北极、珠穆朗玛峰之后的世界第四极”的宁武万年冰洞。有关领导和专家评价芦芽山景区“就每个单独的景点来说不一定是最美的,但在如此小的区域内汇集如此多而全的旅游产品类型,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的”。历史上隋炀帝曾在此避暑巡游,建起豪华的汾阳宫,楼台亭榭,宫宇殿堂,迤逦数十里。为提升旅游区档次,本着保护资源与开发利用的原则,2007年1月28日宁武县政府与巨遨国际投资集团签订了合作开发芦芽山风景区合同,巨遨将投资10亿元人民币用于景区开发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5A级景区。相信不久的将来,一个全新的芦芽山自然生态旅游区将展现在游客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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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商标抢注怎么维权?
旅游景点商标被抢注,可以采取的维权方式包括提出向受理商标注册请求的部门提出异议请求、提出宣告被抢注商标无效的请求等。不管是采取什么维权方式,都需要拿出相应证明商标被抢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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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求一份旅游景区和景区购物店的合作协议。谢谢!
[律师回复]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条件
1、乙方是经过旅游监管部门许可,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2、乙方是自愿成为甲方在该旅游目的地战略合作伙伴,同意本协议中的合作预定,并有能力按照《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特定团队要求,为甲方游客提供优质的接待服务,认真完成团队约定的接待任务。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如泥石流,罢工,战争,气候因素,交通延误,机械故障等。
第二条合作模式及产品价格  
1、乙方作为甲方在河南区域的接待单位,接待甲方的旅游业务(服务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安排甲方团队或者散客的用餐,住宿,用车,导游服务)。  
2、乙方应在其新产品推出的第一时间内,将该产品的成本构成及优惠政策告知甲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的策划和包装,以保证甲方代理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进而保证甲、乙双方的长久利益。
第三条合作内容及要求  
1、导游服务(1)乙方导游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员资格证书并佩戴导游证上岗。
(2)乙方导游员应与甲方全陪(领队)核对行程,计划安排。
(3)乙方导游员应举社旗接送站,严格按照《导游服务质量》提供服务。不得中途停止接待服务(甲方及甲方游客单方面违反合同除外),不准私自让他人参加团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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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游客被宰客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景区消费被宰客如何维权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带来的应得的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其有效实现是消费者权益从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的前提和基础,而对于消费者权利的实现直接提供法律保障的,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讼。 消费者权利 一、安全权 消费者的安全权分为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首先考虑的便是商品和服务的卫生、安全因素,不希望因卫生安全方面存在问题,导致生病、身体受到伤害,甚至产生生命危险。财产安全不 仅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是否安全,更重要的是指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 务以外的其他财产的安全,只要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消费者就有权要求赔偿 二、知情权 作为经营者,诚实信用是交易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测,不得隐瞒实情,不得作虚假承诺,否则就构成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一旦发生争议或造成损害,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给予赔偿 。 三、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选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必须是自愿的,不必以经营者的意愿为自己的意志,主动权在自己手中。同时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必须合法,不能把自主选择权建立在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之上。此外自主选择权通常只能限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的范围内,不能扩大到使用商品上。 四、公平交易权 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计量正确,不得违反平等自愿、公平交易的市场准则,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制交易。 五、求偿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和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权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 及在别人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人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经销者不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作、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 六、结社权 消费者组织起来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社会监督,及时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 七、获得有关知识权 所谓消费知识,包括消费态度知识,使消费者科学指导自己消费行为;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及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以指导自己作出正确消费选择。所谓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包括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 八、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 尊重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予以刑事制裁。中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婚葬、节庆、娱乐、礼节、禁忌等风俗习惯有所不同,都应受到尊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关系到民族平等团结、促进安定 团结的大事。 九、监督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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