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旅游纠纷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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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2、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五种旅游纠纷类型有哪些?

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发展,国内越来越多的人过上了小康的日子,当钱袋子鼓了起来,也促进了旅游业一片欣欣向荣。由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诸如旅游纠纷等。下面,将由律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旅游纠纷类型

一、旅游纠纷类型

一般地说,在实践中因旅游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业是行、住、食、购、游、娱各要素的组合,是涉及各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大产业”。为旅游者提供直接服务的是酒店、餐饮、景区、航空、铁路、汽车、游船等经营者。旅行社处于中介地位,提供的是一种代理服务。

旅游纠纷中虽然主体众多,但是游客和经营者在旅游过程中经济地位、专业知识、经验阅历、物质条件等各方面对比悬殊,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在实践中因旅游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主要发生在游客和旅游经营者之间。

旅游纠纷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与国内旅游纠纷不同,涉外旅游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外国旅游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三)按争议内容分类,可分为交通运输业务纠纷;旅行社业务纠纷;导游业务纠纷;旅馆业务纠纷;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纠纷;旅游保险纠纷以及旅游税收纠纷。

(四)按争议涉及的利益分类,旅游纠纷可分为涉及财产利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的纠纷;涉及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纠纷。

(五)按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分类,可分为争议双方为一人争议的单一性纠纷;争议双方至少有一方为两人以上争议的共同性纠纷。

二、对旅游纠纷的处理,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旅游投诉,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3、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可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4、纠纷中旅游者一方人数众多并有共同请求的可推选代表人参加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

《旅游法》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旅游纠纷类型具体分为五种,第一种是涉外,即主体有一方是外国人或是外国旅游企业。第二种是按主体分类,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纠纷。第三种根据发生争议的内容分类。第四种是按涉及的利益来分类。最后一种是按照人数来界定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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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原因是什么?
1、按争议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分为国内旅游纠纷和涉外旅游纠纷。 2、按争议主体分类,分为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旅游经营者之问的纠纷。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的纠纷。国内旅游经营者与境外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者之间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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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形式上分,可分为书面旅游合同和口头旅游合同形式。
其次,从地点上分,可分为国内旅游合同与境外旅游合同形式。
最重要的是从内容上分,在《旅游法》颁布前,可分为包价、自由行和代办旅游合同。有关自由行旅游合同的规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的规定。《旅游法》颁布后,自由行已经归入包价旅游合同中,不再成为一种的旅游合同类型,旅游合同分为包价旅游合同和代办旅游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旅游合同,责任也不同。就包价旅游合同而言,只要旅行社及其履行辅助人服务有过错,不论该过错是违约还是侵权,旅行社就是服务过错的最终承担者,当然,旅游者也可以直接向责任人主张权利。
在代办旅游合同责任中,旅行社承担的责任较轻,旅行社只要为代办服务的过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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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种罪:(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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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特别喜欢去旅游,但是有最近的一次旅游中,她听有人说旅游霸王条款,所以她想咨询下它都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旅游霸王条款的常见类型
1.“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常见表述为“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工商部门:将旅游者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视为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的出票,明显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事实;由此否定旅游者更改、签转、退票的权利,属于不公平交易条件。
2.“单男单女享用单人间补齐房价差”
诸如“遇单身男女,我社有权拆夫妻,或按加床处理”“如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该游客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等。
工商部门:在包价旅游合同中,相关费用已事先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补齐房差会增加旅游费用,是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变更。
3.“因游客个人原因不能成行的,游客承担违约责任”
一些旅行社规定:游客因个人原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相关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其中包括在出发前2—1天以内通知的,收取团费的100%的违约金。
工商部门:此类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可能过分高于因旅游者违约给旅游经营者造成的损失,有违公平原则。
4.“不成团旅行社不作任何赔偿”
一些旅行社在网站上“特别提示”:此线路如不成团,旅行社将提前两天通知改期、改线或全额退回团款,不作赔偿。
工商部门: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无论是境内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旅行社仅提前两天通知改期、改线,都会损害旅游者的利益。
最近我的好朋友开车出去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交通肇事是什么类型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7、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1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1
2、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1
3、逆向行驶的。
  1
4、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
  1
5、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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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纠纷的种类有哪些,怎么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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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五种类型是什么?
无效合同的五种类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还有行为人和相对人是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也会导致合同内容是无效的。当然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恶意串通的合同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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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跟朋友一起注册公司,想知道下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有哪几种是怎么辨别的?私人的怎么选类型呢
[律师回复] 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它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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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类型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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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类:服装、鞋、帽等;第26类:绣花饰品、花哨的小商品(绣制品)、花彩装饰(绣制品)、绳编工艺品、服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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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类:旅行饮水瓶、花瓶、编织品制桶、茶具、瓷器或玻璃艺术品、梳子、水晶工艺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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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0类:茶、保健品、休闲食品、食用淀粉制品、调味品等;
  第31类:新鲜的农副产品、种子、饲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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