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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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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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正常运营离不开资金,公司想要发展壮大更离不开资金。公司缺少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向银行寻求贷款或者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如果是发现债券的话需要满足相应的国家规定。那么,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图为您解答。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三、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这些条件也是为了确保发债公司有相应的实力,减少投资者的风险,公司想要发行发行公司债券就要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公司债券筹措资金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债券的利息是由公司支付的,在发行的时候一定考虑好利率的问题,如果定的高了,公司的支出就多了,如果定的低了,就对民众没有多少吸引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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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3)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等等。作为证权证券,作用是证明股东的权利,而不是创设权利。其制成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其签发是由股份公司对缴纳股款的认股人所进行的。股票的发行价格既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不过,无论如何不得低于票面金额。所谓公司、企业债券,是公司、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一种用以显示和证明与他人形成的金钱债务关系的证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券必须载明公司的名称、债券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本罪不仅要求具有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而且还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缺少其一,都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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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条件根据《证券法》、《法》和《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有限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的累计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的利息;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经资信评估机构评级,债券信用级别良好。
3、不得发行条件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发行债券: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尚未募足;对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违反规定,改变公开募集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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