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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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保护和破产清算一样属于破产程序。区别在于:第一,设立目的不同。前者在于挽救企业,后者在于使企业消灭;第二,价值功能不同,前者积极预防债务人破产,体现使破产企业财产增值的功能,后者体现的是对破产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功能,消极地公平分配债务人的财产;第三,具体措施不同。第四,债权人获得的实际利益不同。
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近年来,中小企业破产倒闭的越来越多,我国也参考西方建立了破产制度。有时候,通过申请破产,是对股东权益的一种保护。在有关概念中,很多人会将破产清算破产保护混为一谈,其实两者是不同的概念,那么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篇文章。

一、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区别是什么?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2、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二、如何申请破产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综合来说,企业进入到破产清算环节,就标志着企业宣告破产,接下来就是注销登记了。而破产保护是针对经营上暂时陷入困境,又有希望通过重整而起死回生的企业。这就是中国破产清算和保护的主要区别,另外,破产清算和破产保护在程序上也是不同的。申请破产保护后,政府会另外组织相关机构对企业进行重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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