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组合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组合贷款,需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及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有关规定;
2、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房全部价款的 80%。
(1)职工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2)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
(3)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醒购房者应当同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例如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同;同一笔组合贷款应当采用同一种担保方式;借款人按月偿还或提前偿还组合贷款,应采取同一种还款方式并同期同比偿还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注意: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计算方法为贷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后再减去贷款时的年龄。如:王先生今年35岁,退休年龄为60岁,那么他的贷款年限为(60 5)-35,即30年。
二、小产权房可以贷款吗?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同时,由于购买乡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据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
银行一般不会给小产权房办理贷款。因为小产权房属于集体土地,上面建的住房也没有土地证。而想到银行贷款,必须有土地出让证才行。严格意义上讲,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如果银行给其贷款,今后有什么问题,银行也会有很大的损失。
小产权房屋因为不能上市交易,所以不能办理银行贷款,而且贷款是担保公司所担保的风险较大,所以点位相对大产权房屋而言,利息也相对较高。
此时的贷款利率相对来讲是略低于商业贷款,但也是比纯粹的公积金贷款高的。但很多时候选择以这种方式贷款也是无奈之举,至少不用像商业贷款那样,需要支付银行更多的利益。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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