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最新修订 | 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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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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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高温天气让人们无法正常工作,以至于让很多经济建设失业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都无法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在夏季高温条件下这些活动都能够顺利进行,国家规定发放高温津贴,那安徽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高温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

二、安徽高温补贴法律规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二)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三)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确保高温季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以上文章就是小编对于安徽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问题的总结。国家为了保障在夏季高温下,经济建设行业和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因此就颁布高温津贴发放的规定,也是为了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行文至此,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可以点击下面延伸阅读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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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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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高温补贴怎么发?
安徽的高温补贴是按照7月,8月三个月每一个工作日不低于十块的标准来计算的,他不是按月发放的,而且在这三个月期间,只要是工作日,那么当事人他在室外从事工作或者室内的工作条件达到了33度以上,就是可以享受每天至少十块的高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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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温补贴哪几个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安徽高温补贴哪几个月问题解答如下, 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安徽高温补贴标准天数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的月份是6月到8月,希望可以帮到需要帮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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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外工作,安徽省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各地的政策不同: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发放标准:每天10元。
发放时间:每年6-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发放标准: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如果企业在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高温津贴是安全费用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高温津贴是安全费用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是安全费用。高温补贴是属于员工福利,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不属于安全生产经费。什么是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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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是什么?
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因此,高温津贴因各省市的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每年6月至9月在35℃以上高温天气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80元的高温津贴,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月享有不低于120元的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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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徽高温费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7安徽高温费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作为对劳动者额外劳动消耗的补偿,企业要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具体说来,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二、职工拿不到高温费怎么办不仅防暑降温用品不能冲抵高温津贴,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也不包含高温津贴。在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剔除高温季节津贴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高温津贴,或是没有采取有效降温措施,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除了发放高温费,企业还应该采取哪些措施保证用工安全高温津贴不能代替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履行好对高温环境业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责任,才是维护劳动者高温劳动权益的根本和关键。
1、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
2、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等措施,避免或减少高温作业对劳动者的伤害。
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应当为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决不能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
4、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卫生知识。综上所述,按照最新政策规定,2017安徽高温费是按天发放的,每天的标准是10元。只要日最高气温超过35度,户外工作的劳动者就可以拿到高温费。并且,单位发放高温费要以货币的形式,不得用其它实物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拿到,可以向单位提出,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劳动监管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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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是否可以拿高温补贴工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公司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可以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应被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免费提供的“清凉饮料”和白开水等不在高温补贴之列。现在大都是职工甚至一部分公司都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可发可不发。其实,高温确实是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在高温季节,公司必须给职工支付一定的高温补贴。对此除了发放高温津贴,还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这也不是可发可不发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清凉饮料费’。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以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这些劳动者非常辛苦,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劳动保护,给予高温补贴是非常必要的。综上所述,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确实是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是工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没有按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公司劳动者高温津贴的,这其实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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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的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安徽 不低于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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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和高温工资一样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只是一项公司福利,企业可发可不发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可以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应被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应免费提供的“清凉饮料”和白开水等不在高温补贴之列。现在大都是职工甚至一部分公司都认为高温津贴只是一项福利,可发可不发。其实,高温确实是属于职工工资的一部分,在高温季节,公司必须给职工支付一定的高温补贴。对此除了发放高温津贴,还应免费提供清凉饮料,“这也不是可发可不发的,且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变相从劳动者报酬中扣取‘清凉饮料费’。普通白开水不能算作‘清凉饮料’”。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高温津贴的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津贴发放以及对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方面的情况,以切实维护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这些劳动者非常辛苦,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劳动保护,给予高温补贴是非常必要的。综上所述,高温津贴属于工资吗的问题已得到解决。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确实是属于职工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是工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没有按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公司劳动者高温津贴的,这其实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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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温津贴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工作日15元。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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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有哪些规定,高温补贴有什么政策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代社会中的成年人多数必须以各自作为劳动者的身份以此获得相应的社会报酬以此作为生存在社会中的必要条件,但是一些不可避免的自然环境条件将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效率,严重时甚至会损害身心健康,而高温就是其中的一种,对此,可以了解国家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以此来保护自己。
一、定义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二、高温津贴标准高温补贴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三、适用主体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四、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就业,因此其高温津贴应按小时折算支付。此外,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经认定后,应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支付费用。但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发几箱饮料就代替高温津贴了,这种做法行不行按照规定,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通过上述对高温补贴的法律规定的简要列明,可以知道如何定义高温以及高温补贴的使用人群范围、以及相关补贴的计算标准,但还是要根据各省各地不同的环境条件来适用不同的补贴标准,我们在辛勤劳动的同时也不能忘记注意保护高温下的自己。
工地高温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属于有明文规定的一项待遇,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至8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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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安徽
安徽省的高温补贴其实规定的是每天不能够低于十块钱的标准,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在发放高温费的同时要适当的安排好员工在夏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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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高温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高温津贴属于有明文规定的一项待遇,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每年6至8月都要发放。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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