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6-1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ArticleTitle}

在我国,国家规定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相关的高温的岗位进行劳动的话,那么是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高温补贴的,当然对于具体多高的温度算是高温,国家也是做了同样的规定的,只是说对于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企业应该给多少的补贴,则是需要由各省自行决定的,那么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样的?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全年补贴最高480元

防暑降温费被俗称为高温补贴,但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应该领多少。记者昨日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文件相关规定: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青岛市目前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所发防暑降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有市民关心该标准制定于青岛市是否应该提高该标准。记者采访了解到,按照由国家安监局、人社部等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也就是说青岛市执行的标准,须由省级人社部门确定。

企业在遇到高温天气时,应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如果劳动者被安排在温度高于33摄氏度的工作场所进行工作的话,那么企业是需要给一定的高温补贴的,而且这个工作场所可以是在室内,也可以是在室外,而且在青岛,高温补贴是从6月份开始的,直到9月份才会结束,一般一个月能发到120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键咨询
  • 137****50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0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7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2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不发?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青岛2024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高温补贴是6、7、8、9月发放的,各地发放标准稍有不同,大多数为200元每月,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青岛市2024年高温补贴怎么发放的?
青岛市的高温补贴是按照每个人每一个月至少120元的标准来发放的,发放的时间是6月~9月四个月。如果是每日的气温已经达到了35度以上,而且还在室外从事露天工作的劳动者,他们都是可以享受到这个高温补贴的。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2024年青岛高温补贴是多少?
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0w+浏览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多少
[律师回复]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企业高温津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二、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应在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三、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 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多少
[律师回复] 法律依据:
《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为保证炎热夏季高温条件下各用人单位生产(工作)活动的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实施企业高温津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
二、高温津贴是对劳动者在特殊劳动环境下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所给予的额外的必要补偿,应在企业“应付工资”项下列支,做单列工资统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
三、实施高温津贴后,用人单位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积极采取其他防暑降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同时,要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清凉饮料供应(有关费用按现行规定在“劳动保护费” 列支),以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也不能因实施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应全部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亦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10w+浏览
妹妹跟他老公是在青岛那边工作的时候认识的,虽然两人都是不是那边人,不过都已经在那边待了很多年,现在打算要小孩了,青岛生育津贴分几次发放呢?
[律师回复] 关于问题青岛生育津贴分几次发放作如下解答,
一、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育,顺产的为158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二、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三、2016-2017年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单位填写并签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审批表》(各经办机构领取),职工本人本市银行账户(其中市内四区企业职工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均可,其他区职工按要求提供)。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青岛生育费用报销标准,青岛顺产、难产、剖宫产按照定额结算:
1、三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4200元。
2、二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3300元。
3、一级医院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为2000元。
二、青岛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
1、输精管结扎术的300元。
2、输卵管结扎术的2000元。
3、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4、放置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350元。
5、取出宫内节育器支付标准为150元。
6、皮下埋植(取出)术的支付标准100元。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青岛女性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是前98天社保发后60天单位发基本工资吗
[律师回复] 青岛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时间是几时生育保险津贴领取没有期限限制的,生育保险报销涉及到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结算单等材料,一般是在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发放到位。
一、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这里的一年是指生育前的一年。
二、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计划内生育发生的诊疗费用。女职工合法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诊疗费用。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以及实施上述手术引发的并发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上面就是青岛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有关解答,希望能够解除你的疑问
山东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山东省地处沿海地区,到了酷暑夏季的时节,山东各地的环境温度是较高的。根据山东省相关国家部门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标准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补贴。你是否知道山东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120元提高到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80元提高到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新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目前2017年山东省高温补贴参照该标准执行。
二、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规定:《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工作;
(二)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
(三)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用人单位采取空调降温等措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以及因行业特点不能停工或者因生产、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未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的;
(三)未设立中暑紧急救助场所或者配备中暑救助人员的;
(四)提供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期间工作的,或者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山东省高温津贴是属于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的工资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属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强制性的以现金的方式进行发放事宜。为了避免纠纷,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后需要做好记录。对于那些不按照标准发放高温补贴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作服务 > 高温补贴 > 青岛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样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