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办
企业破产却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劳动者或合同相对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依据《企业破产法》,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若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应提供担保;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企业不配合解除,当事人可书面催告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办理解除手续。若管理人拒绝,当事人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并要求企业协助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企业破产不解除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企业破产但不解除合同,劳动者可如下维权:首先与企业协商,要求企业依据破产程序明确劳动合同处理方式以及支付欠付工资、经济补偿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企业改正。劳动者也可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时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判决保障自身权益。
三、企业破产不解除合同劳动者维权有啥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却不解除合同,劳动者维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若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劳动者,或自收到劳动者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可据此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面临企业破产不给解除合同怎么办的问题时,除了直接的合同解除困扰,还会衍生出其他相关问题。比如企业破产后,即便合同最终解除,员工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权益可能无法及时兑现。而且企业破产过程中,可能存在资产清算不透明等情况,影响员工后续权益的保障。若企业一直拖延不解除合同,还可能影响员工再就业的机会和权益。如果您在企业破产合同解除、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时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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