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7-07
浏览10w+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万人
专家导读 1、凡需由本局统一公开的事项,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2、各科室需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事项,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政工科统一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省市信息公开的条例的内容都是大同小异的,但信息公开的制度需要结合当地的接班民情来制定。建立一个阳光政府是人们的希望,也是国家的申诉求,威海市地处山东,其信息公开的规定需要参照山东省下发的文件。具体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威海主动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围绕改革和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服务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完善提高、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五)坚持让全社会有知情权、监督权的原则。

二、威海主动公开的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包括审计机关领导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各科室的主要职责;经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论整改情况,审计业务动态等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三、威海主动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以及各级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查阅等方式进行,做到集中公开与分散公开结合。

(一)市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开。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变化,及时更新网站和公开专栏的内容。

(二)新闻媒体公开。对一些涉及面广、需告知社会的有关工作事项,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播报;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审计工作的社会公开度。

四、威海主动公开的程序

(一)凡需由本局统一公开的事项,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由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科室需公开的审计业务工作事项,由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政工科统一公开。

五、威海主动公开的检查考核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调度检查,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督促检查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通过下列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一)对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和专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咨询和电子邮件的受理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则公开的原则,凡属于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必须按照此法定原则进行公开,采取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接受的形式进行公开。由于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位高权重,所以需要定期检查政府的工作。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一键咨询
  • 153****6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6****56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8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3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41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威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威海市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准确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一)真实、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也是属于商业秘密、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者形成足够的判断意识。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
(三)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
(二)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又称时效性原则;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变披露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准确性原则要求发行人披露信息必须准确表达其含义、准确。
(四)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发行人信息公开前、完整原则真实,发行人可向中国申请豁免,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并向者简述相关的风险、上市公告书,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验信息。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所引用的财务报告。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客观、准确和完整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的内容,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包括两个方面,对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债券募集办法: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真实性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商业秘密不受信息披露真实性,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事实应充分,使者获得当前真实有效的信息、公正,也应受到保护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准确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一)真实、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也是属于商业秘密、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者形成足够的判断意识。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
(三)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
(二)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又称时效性原则;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变披露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准确性原则要求发行人披露信息必须准确表达其含义、准确。
(四)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发行人信息公开前、完整原则真实,发行人可向中国申请豁免,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并向者简述相关的风险、上市公告书,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验信息。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所引用的财务报告。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客观、准确和完整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的内容,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包括两个方面,对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债券募集办法: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真实性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商业秘密不受信息披露真实性,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事实应充分,使者获得当前真实有效的信息、公正,也应受到保护
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政府审计应该建立怎样的信息披露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同的信息披露遵循不同的时间规则、准确性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一)真实、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的约束,任何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有关的信息。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也是属于商业秘密、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盈利预测报告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核,要求所披露的信息在数量上和性质上能够保证者形成足够的判断意识。完整性原则又称充分性原则。
(三)风险揭示原则发行人在公开招股说明书。
(二)及时原则及时原则又称时效性原则;二是重要事实的及时报告制度。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变披露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准确性原则要求发行人披露信息必须准确表达其含义、准确。
(四)保护商业秘密原则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当原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化时,发行人信息公开前、完整原则真实,发行人可向中国申请豁免,信息披露文件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并向者简述相关的风险、上市公告书,或利用这些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验信息。真实性是信息披露的首要原则,所引用的财务报告。任何信息都存在时效性问题,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客观、准确和完整主要指的是信息披露的内容,而且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客观发生的事实相一致、市场竞争和盈利等方面的现状及前景,信息披露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改和补充,包括两个方面,对有关部分简要披露发行人及其所属行业、债券募集办法:一是定期报告的法定期间不能超越,真实性要求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商业秘密不受信息披露真实性,发行人要确保所披露的重要事件和财务会计资料有充分的依据。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事实应充分,使者获得当前真实有效的信息、公正,也应受到保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115000元/亩。基本农田:13800元/亩。建设用地:115000元/亩。未利用地:9200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73000元/亩。基本农田:87600元/亩。建设用地:73000元/亩。未利用地:58400元/亩。3、其他。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增强执法力度,增强监管力度,增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政府监管效率
[律师回复] 一、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任何工作的落实都是靠人来实现的,在人们的工作中,同一种工作,由于受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工作质量并不相同,这就不可避免地提出了一个工作质量的问题。就安全工作而言,同样也要求在工作中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的质量,这种工作质量的保证是要求用规范去固定,用标准去衡量,这样才可能保证质量的持续稳定性。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借鉴、的经验,在法律中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违反了法规标准的要求而且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对企业处以罚款。改变我国现行的做法,即首先要求限期整改,没有整改才采取罚款措施。这样可以较为有效地避免企业的侥幸心理,促使企业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细化处罚条款,确保罚则的公平性;细化安全事故的量刑标准,制定重大事故处罚实施细则,强化行政法规与刑法的衔接。r 二、依托保险市场,运用经济利益导向性。在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十分发达,各保险公司的竞争非常激烈。法律明文规定了建筑企业必须参加的强制保险险种。因此,在发达国家,企业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否则就会被市场无情淘汰。需要大力培育和规范我国保险市场,完善保险立法,促进保险市场的竞争。强制企业必须为其所有雇员办理工伤保险,否则不能取得开工许可,保险公司依据项目情况及企业安全业绩实行弹性保险费率。利用市场杠杆,形成一种良性的市场运行机制,使安全业绩良好的企业获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安全业绩不良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被淘汰。r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文化手段属于内在动力,可以改变企业对安全问题的价值观和基本标准,从而完全自愿地去管理安全。文化手段能够从本质上改善建筑业的安全状况,但是,安全文化的形成需要较长的时间。事实上,安全作为一种人的根本需要,能否保证每个人的安全是一个涉及伦理道德的问题,应该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如安全教育是搞好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发展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的需要。安全管理主要是人的管理,人的管理的最好方法是运用安全文化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只有安全文化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思维框架、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企业才能在自觉自律中按正确的方式生产。r 四、依靠科技手段,突出监管的实效性。我国监管部门缺乏政府相应的支持,监管设施设备严重缺乏,这也是造成安全水平低下的一个原因。若政府监管机构拥有足够的技术能力,能以较低的成本完成检查,企业主体为避免受到处罚而蒙受更大的损失,则会主动改善生产中的负效应。r 五、政府监督管理必须加大资金投入,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手段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提高监督管理技术的装备能力,提高查证概率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适时性,从而带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水平。r 六、建立建筑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逐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备案、事故报告等计算机管理的信息对接,通过现代化工具提高安全生产数据信息的采集、交换、统计和分析能力,从而使监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和特别行政区都努力通过政府信息化来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第一条(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上海市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最近河北省的天气有所好转,政府部门也加大了对当地企业的各种审查,比如环保和安全消防查的就比较严,为此还强制停业了几家企业,所以我最近想了解一下政府的审查制度具体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如2004年6月民政部公布的《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规定,民政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时,“民政部门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法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民政部门应当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现场检查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核查情况,并由核查人员签字。
核查中需要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时,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询问笔录应当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该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在决定前告知利害关系人。”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民政部门审查后报上级民政部门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完毕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民政部门。上级民政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7年威海市迁户口政策
[律师回复]   买了房,想迁户口应该怎么办呢孩子刚出生,需带什么手续去落户呢2017年威海工作调动迁户口需要哪些步骤呢迁移户口是一件很让人很头疼的事,如果你知道办理这些手续的流程及规定,办理起来就很方便啦。大家别着急,今天就来说说2017年威海关于户口迁移那些事儿~
一、购房迁入落户须知
(一)迁入条件。公民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书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迁入人员的户口簿;
2、房产证;
3、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协议书);
4、出生医学证明;
5、身份证。
二、夫妻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须知
(一)迁入条件。
1、被投靠人的常住户口须在本地;
2、须有合法稳定住所,即有属于被投靠人或投靠人的房产证书;
3、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未婚。
(二)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和迁入人员的户口簿;
2、房产证;
3、结婚证;
4、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派出所证明、单位档案等);
5、个人未婚声明;
6、身份证。
三、工作调动及招工迁入落户须知
(一)迁入条件。
1、经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录、招聘和调动的;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或有合法稳定职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的;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迁入人员的户口簿;
2、劳动、人事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行政介绍信或商调函;
4、学历证书;
5、职业资格证书;
6、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身份证。
四、新生儿落户须知(一)落户条件。
1、新生婴儿应在一个月内登记常住户口,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2、父母一方是家庭户、一方是集体户的,新生儿应落在家庭户上。(二)需提供的材料。
1、父母的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
4、父母户口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接收证明。
五、大中专毕业落户须知需提供的材料。
1、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2、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学历证书;
5、单位或接收地(村或居)的接收证明。
六、死亡注销户口须知(一)注销条件。公民死亡后一个月内,户主、亲属或村(居)委会应为其注销户口。(二)需提供的材料。
1、死亡公民的户口簿;
2、户主、亲属或村(居)委会办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3、死亡证明或推断书等死亡证明材料;
4、死亡公民的身份证。若您需要申请办理以上业务,请根据以上要求准备好需要提交的资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关键词:
高院二审责令政府重新制定行政行为,政府拖着不执行怎么办
[律师回复]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采购属于以私法方式完成国家任务,属于典型的行政私法行为。这一观点受到德国行政法理论将政府行为分为公权力行政与私经济行政的影响。在德国法上,公权力行政又称高权行政,指国家居于统治地位适用公法规定所为的各种行为;私经济行政又称国库行政,指国家并非居于公权力主体地位行使其统治权,而是处于与私人相当的法律地位,并在私法支配下所为的各种行为。
与行政私法说相类似,一种观点认为政府采购合同应该是一种“混合合同”:一方面,采购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有商业上的目的,这也是最初的、最主要的目的政府采购是民事行为还是行政行为。另一方面,为激发市场机制的有效性,政府通过立法和行政干预推行强制竞争和多渠道救济,规定采购合同当事人的强行性公法义务和行政机关干预的职权,对市场失灵方面进行弥补
行政私法行为说和混合合同说的核心均在于主张政府采购合同是既具有公法性质又具有私法性质的合同,因而在本质上是相同的。这两种学说与行政合同说的区别在于其主张政府采购合同本质上是混合的,而行政合同说主张政府采购合同本质上是公法属性的。同时,这两种学说虽然主张私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适用,但也主张行政机关受特定公法原则和规则的约束,从而形成与民事行为说的区别。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上海户口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8.5w浏览
我伯父要资产重组,关于管理制度是如何的呢?资产重组政府公司管理制度是怎么样的呢?会如何呢?
[律师回复] 为贯彻落实“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进一步规范重组上市行为,《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于9月9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旨在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参照成熟市场经验,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累计首次原则的期限为60个月。需说明的是,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也不适用于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这两类情况仍须按原口径累计。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延长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责任,加大问责力度。
《重组办法》自6月17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依法、从严、全面”监管重组上市总体上表示支持。征求意见期间,我会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17份,其中有效意见80份,主要集中在“净利润”认定指标、重组上市认定的兜底条款、相关方锁定期等三个方面:
关于“净利润”认定指标,有意见提出,对于亏损、微利的上市公司过于严格,建议取消。考虑到取消“净利润”指标,将不能有效抑制亏损、微利上市公司“保壳”、“养壳”现象,会加剧僵尸企业“僵而不死”,削弱退市制度“刚性”,《重组办法》中保留了现有认定指标。
关于兜底条款,有意见提出,此类条款缺少细化、量化标准,建议删除。考虑到此类条款有助于应对监管实践的复杂性,类似条款在其他证券监管规章中也有使用,并且,可以通过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等相关安排,确保执行中的程序公正,因此,《重组办法》保留了认定重组上市的兜底条款并做了进一步完善。
关于重组上市相关方的股份锁定期,有意见认为,要求新进大股东锁定36个月,时限偏短;也有意见提出,对新进小股东锁定24个月,期限过长。经研究,鉴于延长相关股东锁定期是本次加强重组上市监管、遏制短期炒作的重要手段,征求意见前已从平衡各方利益的角度多次论证,故不再改动。另有意见提出,征求意见稿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在交易过程中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的锁定期未作明确,易导致监管漏洞。经研究,为防止上述主体通过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规避限售义务,《重组办法》进一步明确:“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也应当公开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
此外,有意见提出,需对重组上市前相关主体涉及被调查或处罚、擅自实施重组上市的监管措施等条款完善表述。经研究,对该等意见予以采纳。按照新规,上市公司及最近3年内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上市公司不能进行重组上市,但有例外情形,即违法行为终止已满3年、本次重组能够消除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行为人追责的除外;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例如存在因证券期货违法被处以刑罚或行政处罚的行为等情形)的,上市公司12个月内不得进行重组上市。还有意见提出,应保留重组上市的配套募集资金安排、进一步缩短累计首次期限,综合考虑本次改革方向,对此类意见未予采纳。另外有些意见与本次修订非直接相关,今后将结合实践进一步分类研究处理。
关于《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6月17日发布的新闻稿中已经明确。据初步统计,从征求意见以来,有8家公司的重组上市方案已提交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批准,这些方案的审核将适用现有规定。考虑到《重组办法》对重组上市的监管要求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为保证新旧制度有效衔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重组办法》发布生效后,重组上市方案尚未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中介机构应当充分核查本次方案是否符合新规的各项条件,出具明确意见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应当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回应投资者质询。
为配合《重组办法》顺利实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同时公布。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也在配套修订,将陆续公布实施。各项新规施行后,我会将继续完善全流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组上市行为,遏制虚假重组、“忽悠式”重组,促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更好地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这就是资产重组政府公司管理制度的解答。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07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政府能制定法律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事由,我国《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中都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上述规定,一个事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是不可预见性,即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根本无法预见;二是不可避免性,即当事人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仍不能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三是不可克服性,即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四是履行期间性,即该意外情况的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终止以前。就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是否具有不可预见性,争议较大,司法实践则认为不具有不可预见性。房限购政策在司法实践中不宜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尽管限购政策不是不可抗力,但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买受人购买房屋无法过户登记。针对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实际情况,前述《纪要》指出,“对于合同订立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定金返还给买受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或适用定金罚则的,不予支持;经审查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间利益失衡,损失方要求对方补偿其所受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威海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