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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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吉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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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属来看,很多时候在购房合同中都是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那此时就只能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确定所有权了。而一般情况下房屋外墙面应该是归相应的业主所有的,而只有在经过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或者物业才能实际使用房屋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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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有些楼盘会利用房屋外墙面来打广告,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但此时就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来看,往往是存在争议的。自然是开发商认为是自己的,而购房者则仍为是属于相应房屋业主的。那究竟实践中,谁拥有房屋外墙面的权利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由于房屋外墙面的使用权一般在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因此当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使用外墙面悬挂广告、搭建灯箱时,常因为光污等原因和房屋的业主产生矛盾,那么房屋外墙面属于谁所有?开发商有没有权利使用房屋外墙面搭建广告牌?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属于谁?

一般的购物合同对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不作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房屋购买人(区分所有权人)因购房而产生对建筑物共用部分 的共有权。

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的规定: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面积,另一半则计入公摊面积,因此很明确外墙墙体内部是改购房人所有,而外墙面属于购买本幢房屋的全体购房所有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房屋的外墙面的使用权应该是该幢房屋的全体购房人一致拥有,如果要在外墙面刷广告、挂灯箱等,应当经过该幢房屋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使用外墙面所得的收益应当归房屋所有人共同共有。

如果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可由其支配使用,这种约定是否有效?

我们知道,房屋的交付必须是完整交付,一套房屋不能拆零出售,外墙面作为房屋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不能单独把没有外墙面的 房屋拆零销售给购房人,而且外墙面的面积也计入了公摊面积,购物人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为此支付了买房款,所以外墙面约定为开发商所以是无效的。

当然经过业主一致同意,开发商、物业等可以使用外墙面,使用者应当支付使用费用。即使全体业主都同意出售外墙面的所有权,该约定也属于无效,因为房屋外墙面不能拆零销售,房屋的销售必须是完整的整套销售,即使要出售。

房屋外墙面的所有权归属来看,很多时候在购房合同中都是没有做出相应约定的,那此时就只能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确定所有权了。而一般情况下房屋外墙面应该是归相应的业主所有的,而只有在经过业主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或者物业才能实际使用房屋外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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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继续履行合同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第二款: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故,若房屋仅是轻微漏水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业主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2.解除合同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第一款: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故,若房屋漏水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情况下,或者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业主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哪些房屋质量问题可以退房赔偿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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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
3、房屋平面图等。
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
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查封等。
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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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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