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完成后做伤残鉴定,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通常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其次,提出申请。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等待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完毕停工留薪期会有多久
停工留薪期时长需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实践中,通常以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休假证明为参考,结合《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来综合判定。
三、工伤认定完毕申请增项的期限是多少
工伤认定完毕后申请增项,通常并无统一固定的法定期限。 一般而言,应尽快在知晓相关情况后提出申请。因为涉及工伤认定增项,往往意味着发现了新的与工伤相关的事项。从合理性角度,建议在发现新情况后的合理时间内,比如一个月左右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以便及时补充认定相关工伤项目。 不过,具体操作最好结合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和流程来进行。不同地区可能在细节规定和实际执行上存在差异,所以要以当地规定为准,确保申请增项能顺利推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我们了解了工伤认定完成后怎样去做伤残鉴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会影响到后续的赔偿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数额的赔偿。此外,在鉴定过程中,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是有申请再次鉴定权利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若你在工伤伤残鉴定流程、赔偿标准计算以及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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