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计算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方式是什么
房屋买卖违约金计算方式分约定和法定两种。 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方式计算。常见约定为按购房款一定比例计算,如约定为购房款的20%,房屋总价100万,违约金就是20万;也有约定按日计算,如每日万分之五,逾期10天,以100万房款算,违约金是5000元。 若合同未约定,根据《民法典》,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比如卖方违约,买方需另购高价房,差价可作为损失要求赔偿。
二、计算房屋买卖诉讼时效的方式是什么
房屋买卖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同时,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计算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期待利益怎么算
房屋买卖合同中期待利益,指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其计算通常有以下方法。 差价法较常用,即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格的差额。若买方已支付部分房款,还可要求卖方返还房款并承担利息。 成本法是计算买方为履行合同支出的成本,如中介费、税费等,卖方违约时应赔偿。 收益法适用于商业用房,按房屋预期的租金收益或经营收益,结合合同剩余履行期限计算。 计算时应遵循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等。可预见规则指违约方仅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损失担责;减损规则要求受损方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责任自负。
在探讨计算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方式是什么时,除了掌握计算方式本身,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该如何处理,如果当事人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另外,违约金与定金能否同时适用也是常见疑问,在房屋买卖中,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并用,当事人只能择一主张。若你对房屋买卖违约金的计算、调整及适用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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