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15
浏览10w+
李阳律师
李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050人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的是证据收集问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ArticleTitle}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广大市民对于刑诉法一定听说过,涉及刑事诉讼的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在刑诉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刑述法的每一条内容,所规定和针对的具体犯罪案情都不相同。以下资料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资料。想要了解的同学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一下。

一、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的是证据收集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二、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

法规定了犯罪与刑罚的问题,是刑事实体法;刑事诉讼法则是规定追诉犯罪的程序、追诉机关、审判机关的权力范围、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相互的法律关系,是刑事程序法。程序法是为实体法的实现而存在的,而程序法本身具有独立的品格。刑事诉讼法规范涉及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分配关系,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自由、财产等各项权利的实现程度。伴随着诉讼民主化的发展历程,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变化更大,承担不同诉讼职能的国家机关之间也存在职责分配的变化。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内容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走向程序正义,引导刑事程序法治的实现。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在科学化、民主化方面仍有待发展,以适应不断提升的人权保障的需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刑法是在静态上对国家刑罚权的限制,而刑事诉讼法则是从动态的角度为国家实现刑罚权施加了一系列程序方面的限制,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了刑事法的整体内容。

如果我们将刑事诉讼看作是一个逻辑证明的过程,那么,在这个逻辑证明的链条上,刑法的规定就是大前提,刑事诉讼是为了探寻小前提,刑事诉讼的结果便是结论。因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具有一般与个别的关系的性质。

刑法,是指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即什么行为是犯罪,犯罪了要负什么责任,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是刑事犯罪的实质法。民法,是指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大白话:就是调整民与民之间一切不足构成犯罪的行为的法律。

刑事诉讼法,是指涉及到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法律,是程序法。同样,民事诉讼法是规定民事案件怎么打官司的程序法。现在一件案子,如果是公安局立案,检察院起诉的,那就是刑事案件,这个案件的审判用刑法,要判多少年。这个案子什么时候开庭,什么时候一审这些程序问题用刑事诉讼法。同样,如果它是一个老百姓告另一个的,那就是民事案件,法官判谁对谁错就按照民法,而这个案件什么时候申,审判时要去多少人这样的,就是民事诉讼法。

刑诉法第52条规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证据收集的问题,国家对于公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候的手段和方式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刑诉法中,不仅对于犯罪分子,而且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等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在提起刑事诉讼以后,涉及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在我国刑诉法中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登录律图网站进行详细的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5****83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3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8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5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0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81****37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453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127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对于一些具体的行为,是不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具体点来说的话,包括有科学发明和智力活动的规则以及相关的具体方法。主要还是因为我们国家建立专利权制度是为了保护法定范围内的智力成果必须要具有一定的新颖性,但是上述的不属于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怎么叙述的?求详解,谢谢!
[律师回复]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强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该计划是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关键,需严格执行并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省级政府需每年向省级人大报告执行情况,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此举加强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监督,有助于解决耕地问题,保护土地资源。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依据】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3、294条进一步明确: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基础上再增加1倍。该利息的计算发生于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因此,
首先它发生的期间具有特殊性;
其次,区别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利率,该债务利率是法定利率;
第三,此债务利息系在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之基础上增加一倍,可见该利息除弥补债权人在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损失外,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用于金钱债务的执行,被执行人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起算时间为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而非执行通知书中指定被执行人履行的期间届满之日起,因此,即使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内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但超过了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仍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利息的起算时间】
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没有指定债务履行期限的,如何确定承担迟延履行责任的起算时间?
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人民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只是在被执行人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对其履行义务的一种催促,并不意味着在此时被执行人才开始负有履行义务。因此,在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没有确定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期间的情况下,其应当承担的迟延履行责任应始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时。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部分履行了义务,意味着没有完全依照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因此,被执行人还应当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但是,对于已经在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的部分,应当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被执行人无须再承担迟延履行的责任。
【计算公式】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360×天数(天数算头不算尾)×本金×2倍
【作用】
迟延履行债务利息的支付标准是加倍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决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追究迟延履行责任的目的在于迫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而在当前民间利率大大高于银行利率的情况下,仅按储蓄存款利息计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显然不利于制约债务人、保护债权人。即便按贷款利息计付,也不一定能对债务人实际起到制约作用,因而,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可以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专营、专卖等受限制的商品交易或其他非法商业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情节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规定的内容都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的发明创造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制度,或者说是属于科学发现的、智力活动的规则,诸如此类的情形不能受专利权。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像是科学发现、疾病的诊断或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智力活动规则等都不能申请专利。但是动物和植物品种生产方法,还是可以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道路交通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第一款和第二款的
[律师回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相应的处罚是第九十条与第九十三条,处罚金额为二十元至二百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条文解读: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这里的“规定地点”包括停车场,也包括临时停车泊位。目前在大型的商场、饭店、体育场、院、展览馆、车站、航空港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都设有停车场,还有利用街道、公共广场施划的临时停车场地,驾驶员应自觉将车辆驶入这些地点停放。原则上,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是禁止的。但是本法第33条第2款也作了变通性的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因而本条据此作了除外规定。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93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诉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