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最新修订 | 2024-06-16
浏览10w+
赵璐律师
赵璐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497人
专家导读 房东是可以卖房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即买卖不破租赁。

{ArticleTitle}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包括了出租、出售等等。但要是房子本身尚在租赁期内,此时房主是否可以将房子卖掉呢?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却不太清楚应该如何处理,下文中律图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房屋出租人欲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另外,如果有房屋共有人优先购买、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等3种情况,承租人无权行使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原房主出卖房屋时,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房屋承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主张原房主对给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承租人不可以主张原房主与新房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根据规定,虽然房子在租赁期内,房主可以将其卖掉,但为了维护承租人的合法利益,我国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即此时虽然允许房主卖房,但作为购买者也需要继续履行房主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才行,否则就有可能对承租人利益造成损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一键咨询
  • 162****28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5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31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4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主在租赁期内可以卖掉房子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主在租赁期内可以卖掉房子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2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租赁权虽然是债权,但为平衡当事人利益,兼顾经济上保护弱者,该权利被物权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抗所有权的变动。因此房主在租赁期内有权出卖房屋,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承租人有权基于租赁合同继续使用,直至租赁期届满为止,其对于房屋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影响,此即法律上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构成要件如下:
1、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新所有权人须尊重标的物上的承租人使用权原状。也就是说,须取代原所有权人而成为新的出租人。
2、房屋所有权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不仅包括买卖,也可以包括赠与、继承等。在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场合,租赁合同继续存在,除非承租人有终止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租赁合同的内容除主体变更外,其他内容不变。同时《合同法》第230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要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请求人民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适用于所有承租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此外,租赁期限也有一定限制。《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9条第3款,“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因此若未约定租期,房主可在合理期限内要求承租人搬迁。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0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租赁期内房主不愿租房,卖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要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主在租赁期内可不可以卖掉房子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主在租赁期内可不可以卖掉房子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0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该怎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呢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呢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不是可以卖掉房子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主在租赁期内是不是可以卖掉房子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诈骗罪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 (二)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 (三)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 (四)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 (五)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 (六)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湖北省公安机关办理了多起以门面房转让为名进行诈骗的系列案件。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免费租赁合同范本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2017免费租赁合同范本如下:
  出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方。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机械租赁合同样本主要内容是什么,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随机人员(人数)
机手补助
租赁金额
  
三、设备的所有权: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甲方的基本责任:
  
1、 提供技术型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厚,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甲方机手应该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基本职责:
  
1、 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
  
2、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作业或超负荷工作。
  
4、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 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六、结算方式及相关事宜:
  
1、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首月 3.8万 元/月,次月 3.6万 元/月,第三月 3.4万 元/月,第四月 3万 元/月,第五月 2.8万 元/月,第六月 2.6万 元/月,乙方在甲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 3.8万 元,并且完全支付进场和反程运费押金 5000 元后办理提货手续。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 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七、本合同的附件时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十、如本合同未加盖甲方合同章,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主在租赁期内会不会可以卖掉房子呢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房主在租赁期内会不会可以卖掉房子呢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2017机械费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因为朋友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2017机械费租赁合同范本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_________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_________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_________按_________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_________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0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号,该房屋为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门面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年租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天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责任:
  
1、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易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屋租赁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拟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填写内容请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4、本合同条款由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5、本合同由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监制,合同封面右上角加盖合同监制专用章,未经许可中,不得翻印。
租期内房主出租卖房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财产新的所有人继续有效。因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而终止,承租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房屋出卖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继续租用该房屋,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这一原则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用,我国立法对这一原则也予以承认。但原赁合同继续有效须满足: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必须本来有效且合同期限未满仍然有效这一条件。原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后,在承租人与受让人之间不需要另行订立租赁合同。在所有权受让时当然发生租赁关系。 要是在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话,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此时购买人也是要继续履行租房合同中的义务的。毕竟租的房子也是安身立命之所,如果连房子都租不了,将困扰很多人。 房屋租赁最长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代理合同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从实践上看,房屋租赁代理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委托代理事项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事项应清晰明了。如是房屋出租还是承租,是增量房还是存量房,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是繁华地段的房屋还是比较偏僻地段的房屋等。
(2)委托代理事项的要求和标准涉及房屋出租的,委托人可以围绕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出租宣传等对房地产经纪人提出要求,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对代理过程中需委托人提供哪些方便提出要求,尤其要对代理完成的标准予以明确。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反映了委托代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存续时效关系:履行期限一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
(4)服务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合同中应明确代理完成时,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数额。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可以协商议定。有的是分期支付,有的是预收部分委托费,待代理完成后再结算。
(5)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委托代理双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如果因某种原因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解决方式可由双方协商议定。房地产经纪人最担心的莫过于合同履行将结束时被委托人抛弃,由委托人直接与第三人发生交易行为。对此,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被委托的事项因某种原因未成功,但在以后的一定时间内交易成功,也视为本代理范围,一并收取佣金。这样约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下家跳开房地产经纪人的做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否可以卖掉房子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