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律图小编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3、续租 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5、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门面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门面租赁合同生效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使用门面,但承租人不能随意改变该处门面的用途。而如果合同采用的是欺骗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认为该合同无效,这在法律上也是受到支持的。门面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都应仔细阅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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