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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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

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为了解决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的各方面问题,改善人们的住房条件,推动房租租赁市场健康发展。针对长租公寓的发展痛点,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主体、税收、融资贷款、租赁房源。

2017年7月2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示了《武汉市关于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一)市场主体方面,鼓励武汉地产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国资企业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这是因为房屋租赁难赚钱,所以需要国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承担社会责任。

(二)税收方面,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三大领域给予了优惠政策。如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征收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融资贷款方面,协调国家政策性银行和部分商业银行安排一定贷款额度,对从事租赁住房建设和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长期贷款支持;落实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住房租赁企业发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吸引社会化投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四)租赁房源方面,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在不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整体风貌的前提下,允许通过规划论证将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

作为新生事物,长租公寓在武汉及全国的发展都存在诸多瓶颈,在工商注册中,甚至连房屋租赁服务这个类目都没有。而且,房屋租赁主要靠房租差价来获取利润,行业平均净利润仅在3%左右,投资回报率低。

最大的问题是房源问题。长租公寓一般需租下或建设整栋建筑进行改造装修,自建周期太长,租赁却很难找到合适的房源。因为很少有业主会持有一整栋居民楼的产权,一般都是闲置的企业、学校宿舍、写字楼或工厂,写字楼、工厂受限于土地性质、住房用途等政策限制,无法进行改造。

长租公寓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是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的表现。当前,长租公寓租赁存在着没有房租租赁服务项目、投资回报率低、房源限制等一系列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武汉租售同权下公寓房租赁的优惠政策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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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的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细则》
《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
第六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八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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