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劳动合同履行地通常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若双方对履行地有明确书面约定,依约定确定。 无约定时,以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地点为准,比如劳动者日常办公、生产操作等工作的地点。 实践中,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一致,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这样确定可保障劳动者权益,遵循实际履行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中辞职一般无需赔钱。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即可解除。 但存在特殊情形需赔偿。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培训费用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费用。 另外,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也需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履行中违约该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违约处理需区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主体,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采取对应措施: 一、用人单位违约的处理 1.劳动者的救济途径: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违法违规指挥等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算)。 继续履行或赔偿金: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合同(如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可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 其他救济:拖欠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诉讼。 二、劳动者违约的处理 仅两种情形下劳动者需承担违约责任: 1.服务期违约: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提前离职需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且按未履行服务期分摊,《劳动合同法》第22条)。 2.竞业限制违约: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离职后在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同类业务),需支付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可同时要求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 3.损失赔偿: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如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招录费、生产经营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90条)。 注:劳动合同中超出服务期、竞业限制范围的违约金约定无效,不受法律支持。双方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当探讨劳动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时,除了明确履行地本身,还有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在确定履行地后,若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管辖与履行地密切相关,通常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履行地管辖具有优先性。另外,不同地区的劳动政策和标准存在差异,履行地的确定会影响到诸如工资支付标准、社保缴纳基数等实际权益。若你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确定后的劳动争议管辖、权益保障等问题存在疑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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