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您提出的“没签合同且未交社保如何赔偿”的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解答如下: 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含已发工资,差额部分为赔偿)。计算期间为:用工满1个月次日至补签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 注: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1年,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未缴纳社保的处理 1.补缴社保:依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补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保(个人部分由劳动者承担)。劳动者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补缴。 2.损失赔偿: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实际损失(如医保无法报销、失业金无法领取等),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该损失。 3.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权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46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付半个月工资)。 三、维权途径 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及损失赔偿;补缴社保需向社保部门投诉,不属仲裁/诉讼直接处理范围。 若您需进一步操作,建议携带证据咨询当地劳动仲裁委或律师。 (注:以上解答基于现行法律规定,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二、没签合同且未缴社保能获多少赔偿
未签合同和未缴社保,劳动者可获不同赔偿。 未签合同方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未缴社保方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若因此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用人单位需赔偿相应损失,如无法报销的医疗费用等,但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损失确定。 此外,劳动者还可依据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没签合同且被拖欠工资,若满足上述时间条件,劳动者可索要双倍工资。 劳动者需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对于被拖欠的工资,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要注意,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面临没签合同且未交社保该如何赔偿的问题时,除了赔偿本身,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要了解。未签合同可能涉及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未交社保,除了可能要补缴社保费用,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权益,像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若你对没签合同和未交社保赔偿的计算方式、维权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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