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怎么处理
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执行程序应中止。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执行法院应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相关证据。若此前执行中已受偿部分,该部分应在申报债权时予以扣除。
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会对公司进行全面清算,调查公司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之后按照法定清偿顺序分配破产财产,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法院将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执行过程中能否追加执行金额
执行过程中一般能追加执行金额。若出现新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等情况,可追加执行金额。例如,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申请追加执行金额,申请人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证明追加金额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法定条件,会裁定追加执行金额,并对执行标的作出相应调整。但如果没有合法依据随意要求追加执行金额,法院将不予支持。
三、执行过程中可不可以执行父母财产
执行过程中一般不能直接执行父母财产。执行通常针对被执行人个人财产。
若被执行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自己财产履行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被执行人财产与父母财产混同,或被执行人恶意将财产转移至父母名下以逃避执行,法院可依法查明情况,采取措施执行该部分财产。另外,若父母为被执行人债务提供了担保,在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时,可执行父母担保财产。执行时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当遇到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怎么处理的问题,除了常规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公司破产后剩余资产的分配顺序,一般是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另外,若债权人对破产处理结果有异议,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过程中也可能存在诸多细节问题。如果您在执行过程中公司破产的处理上还有更多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剩余资产分配、异议救济等相关法律问题,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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