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入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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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 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2 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成都入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户口问题对于任何一位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在办理一些证件的时候,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对自己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随着时间的进步,各地的户口政策也是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当中。所以,近年来,成都市政府也开放了落户政策。不过,办理落户也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下面就是成都入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详细资料。

一、成都入户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第一阶段:准备资料

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 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二)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费用:4元

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

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三)第三阶段:原籍下户

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四)最后阶段:上户

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办理费用:6元

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二、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之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办理成都市户口的话,对于本省和外省的人来说,在准备的资料上是稍微有所不同的。不过,大家在办理户口落户流程上都是一样的。需要准备资料,准备好资料以后,我国相关部门就会给当事人进行办理落户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都准备好了,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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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证人应在居住证签发机关所在地申请积分。2、积分申请材料详细流程:1、材料受理2、材料审核3、积分核定4、积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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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用期已经过了,我就是想问问,入职劳动合同流程都有哪些规定,谁能帮我解答一下啊!
[律师回复]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
你好律师,我的亲戚,最近打算实习入职了,让我咨询一下这个公司入职合同流程都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一、首先要认真审查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1)劳动者身份的审查:
HR人员首先要对劳动者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核对,然后让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明确“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本人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劳动者学历、资格及工作经历的审查:
用人单位应让劳动者提供学历、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让其签字确认提供的原始证件是真实的。同时对劳动者提供的工作经历也应让其进行书面确认,明确“若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审查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是否还存有劳动关系:
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一个劳动关系。如果录用了与其他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对原录用单位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这种赔偿要承担较大的责任(一般法院会判定70%的责任比例)。用人单位一定要劳动者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主要审阅《劳动手册》的有关记载,还包括要求劳动者提供失业等证明。另外用人单位还要注意审查劳动者是否存在竞业限制和竟业禁止的情况。对此,用人单位一定要让劳动者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确认。
(4)查验劳动者身体健康证明:
因可能涉及录用条件和医疗期及职业病的可能,用人单位为了减少风险,可要求劳动者提供县级以上或用人单位规定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最为妥当的做法是用人单位组织录用员工一起到挂钩的医院进行体检。
本科生成都户口迁入流程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本科生成都户口迁入流程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2、非成都生源符合成都市“先入户、后择业”政策的,档案和户口接收机构可按系统提示进行选择
3、其他若有意在成都市就业、创业的,可登录“系统”查询成都市报到接收、创就业政策及服务流程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已创办实体)的毕业生:
1、在“系统”提交准确的工作单位(及本人为法人代表的单位)信息,获取档案(户口)应接收(迁往)机构的详细信息,并可按此填写“三方协议”上对应栏目请在“系统”中务必如实选择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机构,不选或随意选择将不会出现正确指派结果,影响以后档案接收和入户
2、“三方协议”或“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均可作为地方接收证明材料,供学校办理《报到证》、寄送档案、迁户时使用在学校派遣过程中需要人才服务机构盖章的,请持上述接收证明材料到工作单位盖章后,再到“系统”提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3、在成都市外就业的成都市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可由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由“系统”指派)最后,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工作不是人们生活的全部,但是是一项主要内容,我们倡导积极的生活方式,对于工作,就理所当然要尽心尽责,对于荣誉和晋升,我们不放弃争取,但能坦然接受把工作当做人生的必修课,充分利用工作给自己带来幸福快乐,让工作点缀多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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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入户流程是什么
成都市入户流程是: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成都市生源。档案寄(转)往生源地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见“系统”指派;户口迁回原籍。在校期间父母双方户口均迁离原籍,且至少有一方迁入成都的,按成都市生源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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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近我的弟弟想要办理收养的事。就是不记得要怎么办。请问有关收养入户流程收养入户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三、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四、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
五、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以上便是收养入户流程收养入户流程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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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历入户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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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转入流程
[律师回复] 养老保险属陕西省级统筹,请您具体咨询单位所属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西安养老保险增减变更手续:参保单位须于每月24日之前(截止至24日17:00)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前往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对本单位次月应缴费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包括新参保、转入、恢复缴费人员续保;解除劳动关系、死亡、退休人员停保)进行申报,于26日之后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前往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获取次月应缴费数据,并按规定向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费。其他四险统一变更,参保单位于每月24日之前申报下月的职工变动情况,办理各项业务时都需要填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数据,并携带相关资料:
1、人员新参保:人员新参保指的是从未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企业新近人员,企业在申报此类人员时,需携带劳动合同,或者调令、调函、行政介绍信、派遣证。将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上报该人员的医疗保险数据盘。原参加区县医保或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医保),需停保后按新增人员办理。
2、续保:续保指职工已参加过西安市市本级医疗保险,应提供该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编号,携带劳动合同或调令,并上报数据盘。所有业务都需要报盘。上报新的数据盘格式可到专管员处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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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入户手续流程是什么?
1、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1、《入户申请表》。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4、入住证明。2、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1、《入户申请表》。2、IC卡暂住证。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4、亲属关系证明。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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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流程进入重整流程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破产清算程序进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第二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申请重整。因此,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应当包括程序要件、实体要件、申请主体资格等三个方面。
(一)程序要件
程序要件是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
第一道关口,现分述如下:
1、人民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
3、人民已经受理的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是以适用破产清算程序为内容 债务人、出资人必须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重整申请。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提出重整申请仅限于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人民受理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后,债务人或出资人此时已无另行申请的必要。
4、人民尚未对债务人作出宣告破产的裁定 这是时间条件,即债务人、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必须在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重整申请具有优先的排他的效力,重整申请一经裁定认可,正在进行的破产清算程序即告中止。在债务人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时,人民将裁定破产重整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程序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不能再转回破产重整程序,因为,已经宣告开始的破产清算程序是不可逆转的。
(二)实体要件
在破产清算程序向重整程序转换中,无论是债务人申请重整还是出资人申请重整,实体上的适用条件都应当是债务人重整必须具有可行性和企业存在挽救的可能性。《企业破产法》对于重整可行性的标准没有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应当参照国际惯例考虑将债务人确有挽救希望作为实体要件,因为从重整的目的是债权人通过放弃部分权利以换取更大的利益的角度来说,债务人、出资人要证明债务人具有重整可能性,就必须将债务人具备重整希望作为要件,说明债务人目前遇到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困境,不是债务人已丧失营利能力,而是因为债务人遇到了暂时困难。如果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债务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扭亏为盈,直至最后清偿全部债务。一般认为,破产清算程序向重整程序转换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必须有重建的希望和价值。债务人重整可行性宽泛化,可能会导致一些债务人逃避对其财产的强制执行而滥用重整程序。因此,在受理重整申请时人民应当对债务人重整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好重整程序准入关,以防重整程序被恶意利用,防止不良债务人利用重整制度拖延时间,转移财产,规避法律,损害债权人利益。
(三)申请主体资格
我国采取申请破产主义,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没有发动的权利。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申请主体,即重整申请权人,指的是有权向人民申请启动由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法律主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的申请人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即债务人或者出资额为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
1、债务人申请重整资格 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倒闭,可以向人民申请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没有具体指明谁能代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公司的董事会无权就公司的重整作出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后由债务人企业的代表机关代表公司向人民提出重整申请。《企业破产法》将重整申请权合理地赋予债务人,使得债务人在运用重整制度避免破产清算时具有主动性。
2、出资人申请重整资格 对于处于财务困境中的企业来说,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挽救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允许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的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创新,理由有二:

一,出资人是最愿意挽救企业的人,股东与公司的利益是基本一致的,企业的存亡与出资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完全有可能调动起出资人的积极性,出资人从企业拯救中可以得到比债务企业本身更大的利益,因而具有更强的拯救企业的动机;

二,企业的出资人为挽回自己的投资,可能为拯救企业而作出新的投入,在重整程序中股东对债务人追加资金投入和改革公司治理结构往往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帮助企业获得增量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利润率,使重整顺利进行。允许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这是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制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破产清算、和解制度下,出资人不能发挥积极作用。
而在重整制度中,一改破产和解制度中出资人的被动地位,出资人可以利用其法律地位发挥其拯救企业的积极性。但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是申请的时期,必须是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人民受理破产案件后、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
二是出资人出资额,必须是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才有资格向人民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我国《企业破产法》之所以要对出资人申请作出资本额的限制,是为了避免过于草率的申请,也是在鼓励重整与防止股东滥用申请权、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的目的之间求得最佳平衡。
(四)程序转换的法律效果
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应当鼓励运用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制度,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企业的生存,避免因企业倒闭破产带来大量职工下岗、银行债权落空、影响社会稳定等连锁反应。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后受理的,则人民依《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裁定债务人重整,即债务人由破产清算程序转入重整程序,同时应当将裁定的相关情况进行公告。此时,破产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均应受制于《企业破产法》
第八章的有关规定,重整程序的特殊效力就要及于所有相关利益方。 总之,破产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制度设计及其作用的发挥,给面临破产清算的债务人带来了现实的营业保护和将来通过重整计划实现再生的希望,能够完成破产重整制度旨在对债权人进行最大保护、对出资人适度保护、对债务企业实施挽救的目标,公平保护各方面利益主体,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整个破产清偿的顺序是:
先从破产财产里扣除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财产按以下顺序分配:
首先是员工的工资报酬包括加班费、补偿费、基本养老保险等,
第二是国家的税收,
公司加入新股东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公司加入新股东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中要加入新股东的这种程序,主要是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第一种情况是新股东增加了公司的注册资本:那么首先原股东要召开股东会,对新加入的股东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然后与新加入股东签订协议,主要内容应包括:出资金额、占股份比例、认缴资本、出资时间等内容,注意增资后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增资到位后办理验资,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增加新股东,但是注册资本不变。我们在日常事务中最常见的就是股权赠予或者股权代持,如果有转让或赠与、代持的,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登记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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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迁入流程是怎样的?
步骤1: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步骤2: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步骤3: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步骤4: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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