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授权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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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 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关于授权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一般企业能够正常运营的话,肯定都是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其中公司法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的商法之一,对所有的公司都具有法律效益。其中公司法当中对公司的授权也有着相关的规定,公司的授权,通过法律来进行约束,确保了公司的正常运营。下面小编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授权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授权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和公司行为的授权性规定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和公司行为的授权性安排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法》第25条赋予公司在章程中规定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的权力。

(2)《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于,公司法允许股东在先缴付20%的资本时就可成立公司,在全部资本缴付完毕前,公司分红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优先认缴资本也是一样。但允许公司全体股东另作约定以体现公司自治,没有另作约定的,按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38条规定确认当股东对股东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这是出于对公司提高效率的便宜安排。

(4)《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规定法定会议的通知时间为15日,但是章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安排,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时可随时召开会议,以解决公司紧迫的问题。

(5)《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可另外作出规定。

(6)《公司法》第 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7)《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中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这里,考虑到虽然通常情况下,董事长、副董事长可能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法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任命,公司章程可能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8)《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最长不超过3年。

(9)《公司法》第47条规定董事会行使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0)《公司法》第49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1)《公司法》第50条规定经理的职权除法定职权外,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意:董事会授权不得超越董事会自身的权力,不得侵犯股东会的职权和损害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51条规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12)《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3)《公司法》第56条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4)《公司法》第72条规定公司章程对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可做另外的规定。

(15)《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和公司行为的授权性规定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和公司行为的授权性安排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1)《公司法》第82条规定股份公司章程中除法定事项外,股东大会会议认为必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法》第101条规定对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除法定事由外,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3)《公司法》第100条规定准用第38条关于股东会职权的规定,确认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的职权。

(4)《公司法》第109条第3款、第4款规定准用第46条董事任期的规定、第47条董事会职权的规定,尊重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公司法关于授权相关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可以看出,在我国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授权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公司的相关人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必须通过董事会的决议来进行,并且董事会的产生也是由各股东进行选举产生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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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想注册商标,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商标独占授权书以及相关的法律,希望懂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一、商标使用授权书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乙注册的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的第________号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类________商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形式(独占,排他,普通).
三、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
五、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
九、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立即终止使用该商标,剩余的商标标识应;市场上流通的带有该商标的商品应在________月内撤出市场.

二、违约责任:

三、纠纷解决方式:

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份,自签定之日起三个月,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商标侵权是什么
所谓商标侵权,也就是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商标侵权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一)《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商标法》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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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你想了解每个罪行的追诉期,还要结合刑法条文去确认刑事最高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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