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缺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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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首先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要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其次,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的转让。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缺点是什么

针对我国公民来说,日益增长的房价让大家在购房的时候面对着不小的压力。与此同时有一些单位,在日常的运营当中会通过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来解决员工的一些住房问题,对于员工来说,能够遇到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这种事情,无疑是值得庆幸的。但是集资合作建房也是有缺点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缺点是什么?

一、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缺点是什么?

(一)集资房不能随便买卖。

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

(二)集资房买卖存在很大的风险。

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的情形:

我们知道,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最有力的证明。那么对于单位职工共同集资构建的集资房而言,有房产证吗?产权到底归谁呢?今天,律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详细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用。

集资房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因为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

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

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集资房取得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因此,集资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继承时,应该向政府有关部门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

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

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特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我们可以看出,单位集资建房,首先在买卖过程当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另外单位集资建房其实在理论上来说是不能够随便进行买卖的,在买卖过程当中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以后才可以。但是无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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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住房合作社在土地使用权取得和房屋建筑成功后房屋首次产权登记上,以民政部门登记的“个人住房合作社”名称为权属所有人,房屋竣工后过户到集资户个人名下。这样房管和土地部门的流转税收不会因为集资建房而大幅度减少,便于实现土地价值和房地产开发的适当税收回报。地方政府在此没有理由不支持“个人集资建房”。为了鼓励地方政府支持“个人集资建房”,甚至允许地方政府征收一定的“个人集资建房”土地或房产税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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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算什么性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算什么性质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均要经过严格审核。供应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九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政策,以宝鸡市为例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一、为了建立和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做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根据《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市房管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具体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凡在市区建设、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均应遵守《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工作。
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宝鸡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经济适用住房。
五、凡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住房保障中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直接组织实施。、省、市属企业及驻宝部队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的,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经市房管局审批后,方可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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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属于非法牟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的三十四条规定,距离城区较远的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建房是单位组织职工向单位缴纳资金,由单位以自己的名义,在自有土地上筹建房屋,房屋建成后由单位依据内部集资建房的政策,按成本价销售给职工的房屋。对于职工集资所建房屋,在未将房屋分配给职工之前,单位系合法的权利人。在将集资房屋分配给职工后,单位对于集资所建房屋的物权即已丧失。单位将集资所建房屋分配给职工的行为,既是对自己物权的行使,又是一种内部行政行为,不完全根据职工的意志。因此,在分配房屋的决定权上,单位与职工并不处于平等的民事地位。因而,单位集资建房既非福利分房,也非一般性的买卖房屋,更不是商品房买卖。当然,由于单位集资建房只面向企业内部职工,因此更不是保障房。职工的权利分析职工对于集资建房的权利分析单位将所建房屋出售给职工后,职工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职工对于自己拥有物权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所以,单位集资所建房屋,只要职工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即职工对自己所分到的房屋具有了完全的物权。虽然有许多单位对于职工处分自己的房屋有不同的限制,但从法律的角度而言,这是对于职工权利方面的限制,与法律是相悖的。
集体户口迁出的优缺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集体户口迁出的流程是什么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 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二、集体户口有什么优缺点集体户口的好处: 1、设立集体户,说明单位已经与员工建立好了劳动关系。如果有员工因为工伤,公司只想私了而不想承担的话,因此员工如果不同意而出现的劳动纠纷,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2、如果员工将自己的户口落户于公司的集体户,公司就不能因为某些原因将员工户口迁移设卡,此类行为属现违法现象; 3、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要先转出来才能离职成功。集体户口的缺点:1、如员工需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或辞职,会给人力资源增加很多的手续。如结婚、生育、出具户籍证明、办理身份证换代等;2、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3、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不能回原籍,落户需要买房; 4、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结婚、计生和小孩户口问题办理不了; 5、婚后的集体户口不能迁移回原籍;6.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上述我们详细的对集体户口迁出的流程做了介绍,不难看出,虽然集体户口是可以转换为个人户口的,但是在办理相关手续之前,我们还是需要查看自己是否满足相应的条件,只有满足相应的条件,最终才可以获取到当地公安局的允许。集体户口有缺点,也有优点,当然,至于最终是否需要将集体户口转换为个人户口,还需要大家对其优缺点进行最终的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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