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赠予的房屋处理需分情况。若赠予已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房屋一般归受赠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为根据《民法典》,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完成登记意味着产权转移。
若虽有赠予约定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予方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除非该赠与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若婚前赠予房屋时附条件,而受赠方未满足条件,赠予方可按约定主张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例如,男方婚前赠女方房屋并完成过户,离婚时该房属女方个人财产;若未过户,男方通常可撤销赠与。
二、离婚情况下哪一方会先提出
在离婚案件中,哪一方先提出并无法律上的限制或倾向。任何一方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都有权先提出离婚。
实践中,先提出的一方可能是在婚姻中遭遇重大问题,如对方存在重婚、家暴、赌博等恶习,或因性格、家庭矛盾等导致感情破裂的一方。也可能是对婚姻现状不满,有新的生活规划的一方。
不过,先提出离婚并不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处理。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如双方经济状况、对子女成长的影响等因素来进行判决。所以,不必纠结哪一方先提出,关键是依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维护自身权益。
三、离婚情况下技术保密协议怎么分配
技术保密协议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离婚并不直接影响该协议本身。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中与技术保密协议相关权益的分配,需分情况处理。
若一方因履行保密协议获得的经济补偿,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依法分割,通常是平均分配。
若保密协议涉及商业秘密归属等知识产权相关权益,知识产权本身具有人身属性,一般归权利人所有,但因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如许可费等,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协议规定保密收益仅归一方所有,按约定处理。总之,需结合协议具体内容和财产性质确定分配方式。
当探讨离婚情况下婚前赠予的房屋如何处理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婚前赠予房屋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在离婚时是否还能按照赠予约定处理,一般没过户在某些情形下赠与人可能有撤销权。另外,若婚前赠予房屋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还贷等,离婚时这些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割。这些问题在离婚纠纷中都较为常见且复杂。如果您在离婚涉及婚前赠予房屋处理上还有更多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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