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夫妻结婚的前提条件,所以就有了婚前贷款买房的状况发生。但是,夫妻的婚姻关系总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所以还需要了解清楚夫妻房产的分割问题。那么,新婚姻法 贷款买房的相关认定规则是什么?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贷款买房?
贷款买房指购房人以在住房交易的楼宇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贷款买房程序是什么?
一、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二、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
三、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
四、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
新婚姻法 贷款买房的相关认定规则是什么?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新婚姻法 贷款买房的相关认定规则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婚姻法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的房产归属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属于婚前购房者所有,但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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