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最新修订 | 2024-06-19
浏览10w+
李世英律师
李世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304人
专家导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解释本条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继续履行;二为赔偿损失。
{ArticleTitle}

在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中,有一则文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原告在某地文物市场游玩时,发现一件心仪的文玩,经过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在打包装货时被其亲友发现要价过低,因此拒绝履行合同,被买方告上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这起案件就属于适用民法典第580条的范围,那么,民法典解读第580条如何理解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一、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内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解释

本条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继续履行;二为赔偿损失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了金钱作为标的的债务以外的债务,这类债务的标的包括金钱以外的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在非金钱债务的违约情形,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此即为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之一: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包括:

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

实际履行责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由于迟延履行中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因而不适用于实际履行。同时,针对不适当履行而采取的修理重做更换的补救措施不包括在实际履行中,因此可适用于实际履行的违约行为不包括不适当履行行为,实际履行主要包括在拒绝履行、部分履行行为。

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

我国民法典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将是否请求实际履行的选择权交给非违约方,由非违约方决定是否采取实际履行的方式。如果他认为实际履行可以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则可以采取这种措施。如果采取实际履行的措施,必须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如果在违约方违约后,非违约方未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则依据《民法典》第580条,不得再提出此种要求。

3、必须能够履行。

一般来说,在金钱债务中,当事人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实际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不能实际履行,则违约方也可以拒绝非违约方的继续履行的要求。具体来说:

(1)法律上不能继续履行,即实际履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在提供个人服务的合同,在法律上不能采取实际履行。如果采取实际履行措施,则将对个人实施某种人身强制,这与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规定是相违背的。而且法律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考虑,也不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强制实施实际履行。例如在债务人破产时,如果允许强制实际履行与某个债权人所订立的合同,这实际上赋予了该债权人某种优先权,使其优于违约方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这与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使相违背的。

(2)事实上不能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做到或者已经没有意义的,无法请求履行。

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呢,关键是要把握实际履行这个要点,而实际履行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必须要先有违约行为,没有违约行为是无法提出实际履行诉求的,其次要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否则就视同非违约方放弃,还有合同约定事项必须是在法律上或性质上可以继续履行。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一键咨询
  • 148****7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4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8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8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5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4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京177****600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39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264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第137条的解读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第145条如何解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34条怎么解析?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第178条如何理解?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第146条解释是什么?
解释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在现实生活中,虚伪表示的情形非常多见:为降低税负,当事人故意低报交易价格;为回避人情,把赠与作为买卖;为逃避强制执行,债务人把财产虚伪交易给第三人。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