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3、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视为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5、没有任何手续的诈骗案报案一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立案即可。《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
(1)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部门;
(3)军队保卫部门;
(4)监狱;
6、刑事案件只能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8、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9、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0、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会起诉,退回公安是要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要是有了依然会发办。
二、认定诈骗罪应注意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生活中,要是公民被骗,财产遭受的损失比较大,此时即使证据不足,但其实也是可以报案处理的。当然,由于这属于公诉案件,因此一般收集证据都是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的,受害人其实并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因此诈骗罪证据不足的,其实对报案是不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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