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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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农村的土地在我国是采用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生产经营的,如果拥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不愿意自己经营农业生产,就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交给其他人进行生产经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二、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注意事项

1、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4、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但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具体包括很多种,农民主要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入股、转让以及抵押这六种方式进行转让。当然,这六种方式最后所造成的结果也并不相同,一般来说在实践中采取转包和出租的方式进行流转的情况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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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什么方式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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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样本形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范本形式是怎样的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户主姓名)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于: 。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流转期限不得超过该土地二轮土地期的剩余期限)。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
第六条所列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实物方式计算,水田按每亩每年 公斤黄谷(中等)计,旱地按每亩每年公斤黄谷计,其它土地类型按每亩每年 公斤黄谷计,共计 公斤黄谷。当年折价 元/亩。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黄谷支付,或以现金形式支付(如果以现金支付土地流转费,前述黄谷(大米)价值按当地当年中等市场价格计算)。土地流转费每年分次支付,
第一次在 月 日之前付 ,
第二次在 月 日之前付清。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田块
序号 田块
名称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 流转面积(亩) 质量、等级 四 至
水田 旱地 其它 东 南 西 北
合计
流转土地上有下列附着物:
双方约定附着物采取 方式处置,由乙方支付甲方 元费用作为一次性补偿。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征占补偿标准,有权获得与乙方投入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流程问题解答如下,
1、“换发”。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的应予换发。
“换发”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申请人持有二轮延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将申请书和需要换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5)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字样,发给承包户。
2、“补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1)二轮延包时,应该取得而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现重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2)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已纳入集体土地统一管理,并登记造册,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3)二轮延包时,采取家庭平均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一直未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
(4)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的。
(5)其他“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情形的。
“补发”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承包方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发”申请书。
(2)申请人持有生效的二轮延包合同书。
(3)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4)将申请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并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5)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补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补发”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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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办理程序是什么 1、实行家庭承包的,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 ①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村集体(以下简称“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对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颂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2、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申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证的程序: ①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②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③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 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3、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应提交的材料和办理程序: ①变更的书面请求; ②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手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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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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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哪些方式 1、转包。转包重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受转包人是承受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农户。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得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租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无需经发包人同意,但出租人需向发包人备案。 3、互换。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均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秒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4、转让。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在承包方与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方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倘若没有切实的生活来源,一旦遇到风险,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能流离失所,造成社会不稳定。转让的对象应限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5、入股。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主要是有些地方为保护规模经营产业区,在土地延包时才土地承包权确权到户,使用权入股分红的一种流转方式。 6、反租倒包。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退包的原因是这些农户因从事二三产业或外出打工,自己无力耕种又不愿交由其他农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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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农村土地承包权发生纠纷的,一般是涉及到双方的有关经济纠纷,具体情况下是可以首先进行协商处理的,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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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经营权流转有哪些途径,土地流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包括转让、转包、互换、八股、出租等。转让,是指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手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转包,是指承包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期限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如果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包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的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采取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简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简易程序是什么
对于明确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可以确定由独任仲裁员使用简易程序。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将仲裁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事项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仲裁委员会还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规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反请求、或变更请求、举证时间、交换证据时间、选定独任仲裁员、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被申请人(第三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仲裁申请后,发现中止、终结情形的,仲裁程序应当终止,仲裁庭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
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共同选定独任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不能选定的或选定不一致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放弃选定独任仲裁员的,第三人可以选定独任仲裁员。仲裁委员会应当告知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开庭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
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请人放弃仲裁请求并撤回仲裁申请,且被申请人(第三人)没有就申请人的仲裁请求提出反请求的,仲裁庭应当终止仲裁程序。
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第三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
开庭前,仲裁庭应当查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是否到庭,并逐一核对身份;
仲裁员应当宣布案由,宣读仲裁庭纪律、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权利和义务,询问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是否申请仲裁员回避。
仲裁庭应当保障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平等、有序陈述的机会,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陈述事实、意见、理由。
仲裁员按下列顺序组织好质证和答辩:
1、申请人出示证据,被申请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
2、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第三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质证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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