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有利于您更好的适用定金和订金。那么,购房定金和订金如何区分呢?其实,人们之所以想要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也不过是想知道在购房活动中,它们两个究竟哪个有可能返还。那实践中,在未签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订金能否返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购房定金和订金如何区分
现将定金和订金的区分简述如下:
依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2、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法院亦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干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二、未签购房合同订金能否返还
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如有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综上,是关于“购房定金和订金如何区分”以及“未签购房合同订金能否返还”的有关定金和订金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小心开发商的购房陷阱,比如:订金陷阱。书面是最好是体现“定金”字样,不要出现“订金”字样。如果您想最大限度的避开购房风险,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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