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随着政策的逐渐开放,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做起自己的生意,这也就出现了很多经营者,也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问题,也就随之涉及到了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的问题。很多人开始对这个问题产生疑问,下面小编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有关于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标准主要有两种:
①被浸权人在 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 所获得的利润。这两种赔偿标准是对财产损害而言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确定。被侵害的损失难以计算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 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指扣除成本和税金后 的所有利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被侵权的经营者 可以同侵权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解决的,也可以 直接向法院起诉。
世界上许多国家划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也包 括财产损害和人身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害也一般以受害人实际财 产损失或因侵权获得的利益来计算。
二、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应具备的条件?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应具备4个条件:
①客观上有不正 当竞争行为。经营者实施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所禁止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 序。
②行为人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造成了损害事实,使他人 的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遭受了损害。有的是直接损害,有的是间 接损害,有的是物质损害,有的是精神损害。
③不正当竞争行为与 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是由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不 正当竞争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客观原因。
④不正当竞争行为人 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指行为人预见到会造成损 害结果,但仍希望或放任损害结果发生。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 会造成损害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轻信能够避免,致使损害结果 发生。在多数情况下,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的。
三、不正当竞争的损害赔偿范围
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是两个方面:
①赔偿全 部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受害人现有财 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减少。
②赔偿人身非财产 损害。侵害受害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非财产权利或 损害受害人的精神,虽然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受害人 要求赔偿损失时,行为人也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另外,行为 人还应承担被侵害人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 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不正当竞争的赔偿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当我们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经营者也应该仔细研究法律,不要因无知而触犯法律,也要在法律的约束下,规范自己的行为,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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