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多数都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购房者与卖方之间发生的纠纷。实践中,购房者与卖房人之间因房产纠纷所打的官司有不少。而对于购房者来说,要如何打房产纠纷的官司呢?要想赢得官司,实现自己的权益,购房者如果决定打房产官司需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要如何打房产纠纷的官司
(一)提交起诉状要求
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等;如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或近三个月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3、当事人名称在讼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三)提交证明房屋买卖(预售)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2、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按揭合同、借据、还款清单;
4、房屋竣工验收情况的证明;
5、房屋交接时间的证明。
(四)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打房产纠纷官司需注意什么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证据。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购房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其次,如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最后,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在进行房产纠纷诉讼,也就是打房产纠纷官司时,当事人要切记准备足够的证据资料,否则,如果证据不足,即使您说得头头是道,法院也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在提起房产纠纷诉讼时,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所准备的证据是否足够,建议您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对于要如何打房产纠纷的官司这个问题,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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