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魏宪合律师拥有深厚的专业背景。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证号(1610xxxxxxxxx5935),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
魏宪合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涵盖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在企业经济纠纷、建设工程争议、刑事辩护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法律事务处理上经验丰富。他曾获得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这也是他专业能力的一种体现。
魏宪合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时效性,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20XX年,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金。核心争议点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尽到询问义务以及冯X某是否存在恶意隐瞒。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在一审中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二审中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xx公司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主张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证据主张工程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魏宪合律师作为xx公司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劳动工伤领域
2023年,原告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不服被告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被告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复查答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于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于11月27日发生工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认为停保当月缴费已完成,待遇应予支付。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主张原告已为第三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停保操作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持续有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操作规则及《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两被告作出的《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意见》及《复查答复》,责令被告社保中心在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的待遇申请重新作出处理,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社保中心负担。
魏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劳动工伤等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未来,他将继续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为更多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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