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本案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代理。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也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冯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保险公司以冯某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还解除了合同。冯某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审时,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冯某没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没法证明对健康事项做了具体询问,而且冯某61岁了,高血压很常见,也没证据表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还是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证明业务员做了具体询问,也没证据证明冯某恶意带病投保,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同样是魏宪合律师代理的案件。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工结算后,XXX司没全额付工程款。XXX司说合同是挂靠人马某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xx公司应找马某要钱。xx公司则认为合同有效,XXX司该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拿出协议和结算单,XXX司拿出挂靠协议和付款凭证。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要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时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是马某,XXX司认为只能证明马某是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要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魏宪合律师还代理了这样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口腔门诊部为职工姬某交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某11月27日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社保中心和人社局以“停保后发生工伤”为由拒付待遇。原告认为停保当月缴费完成,待遇应支付。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起诉,指出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保险关系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规则和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发表意见。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不属于未参保,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没依据,判决撤销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1.保险理赔: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有义务对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咱们如实回答就行。要是保险公司不能证明询问过,不能随便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2.工程合同:签工程合同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性,保留好协议、结算单等关键证据。遇到对方以挂靠为由耍赖,要积极维权。
3.工伤待遇:工伤保险缴费和停保都有规则,当月缴费完成,就算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发生工伤也应享受待遇。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咱们能看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遇到纠纷不要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执业多年,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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