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在郑州首次实施之后掀起了一股巨波,这对租房的人无疑是一大好消息。河南省紧追其后对租售同权做出了更详细具体的规定,提出了河南省租售同权范本。那么大家了解什么是租售同权吗?河南租售同权范本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河南租售同权范本内容有哪些?
1:出租房屋主体和权利来源
示范文本第一条,房屋权属情况和出租方式:特别对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给予提示,包括所有权人、购房人(尚未办理产权证)、抵押、共有人、转租。示范文本对此进行了明确约定和提示。
这样很好的保护了承租人的知情权。
对于承租人来说,房屋具体情况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但承租人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必须需要详细了解房屋权属、房屋现状、权利限制等各类情况。示范文本对这些房屋重要信息进行了提示,以避免房屋权属瑕疵和隐瞒房屋真实现状的情形发生。
2:居住人数和禁止性规定
在该示范文本中的第二条,约定了房屋居住人数。不得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单间最多居住人数和人均租住建筑面积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群租乱象以及由于擅自改造房屋功能用途居住或承租人不当使用房屋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并且居住人数的约定也便于逐步完善租赁人口信息大数据,为住房租赁信息化平台提供准确信息。
3:不得随意涨房租、稳定租期
示范文本第四条约定: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面上调房屋租金。有租金涨幅的,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涨幅标准。
4:房屋修缮和责任主体
示范文本第七条规定了房屋使用过程中维护、维修方面进行了公平分配双方责任和范围以及期限,并提示当事人进行选择约定。在实践中的租赁合同一般对房屋的维护维修方面的要么是没有约定要么是将全部责任分配给承租人,或者在维修主体和费用方面产生争议。
但从司法判例中均认为,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等导致损毁的,或者房屋本身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出租人是有责任进行修复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就是能够提供正常使用和安全的房屋,否则,出租人的合同目的就没办法实现。
河南租售同权对于河南省人民起到重大作用,在河南租售同权范本中有以上归纳的四处亮点。尤其是对租金方面的规定,指出租金不能随意上调。再范本里更是对租期、支付、责任主体做了进一步的完善,保障了租房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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