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的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从我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实习加执业,从事法律相关行业12年
公务员转律师,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行政执法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案件。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把某矿业公司告上法院,称该公司在2007年至2021年占用其80.2亩草原探矿和建设,造成植被破坏,要求支付补偿费77152.4元,拆除建筑并恢复植被,还让公司承担诉讼费。
原告说2007年和案外公司签了勘探协议,2009年某矿业公司和他们牧民协商,在59.5亩草原探矿并承诺恢复植被。可后来矿场废弃,植被没恢复,补偿费也没给够,所以起诉。
庭审中,原告提交了协议复印件等证据。丁婷律师从程序合法性、实体权利主张依据等方面全面抗辩。她指出,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原告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背了《企业破产法》“公平受偿”原则。而且原告提交的协议是复印件,与公司关联性不足,占用草原的事实缺乏有效证据。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因为某矿业公司2019年就被受理破产清算,原告2022年新提起清偿债务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是直接起诉。
案例二: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还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子。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从2019年起合伙经营烘干厂等业务,但没签书面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
2025年1月,原告薛XX以合伙合同纠纷起诉,称这2685吨玉米是合伙财产,被告售卖后没分配货款,要求支付应得所得及利息。
丁婷律师团队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首先,原告仅提交《站台余货明细表》,不能证明被告有支付义务,“挂账”可能是分红。其次,原告曾就部分货物有过不同主张,存在滥用诉权嫌疑。最后,合伙未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前不能分割财产。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薛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破产程序要注意: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要按规定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别直接起诉要求个别清偿,不然可能不符合法律程序。
2.合伙财产分割有前提:合伙经营没清算,就不能直接要求分割财产,得先算清楚利润、分配比例等情况。
3.举证要充分:打官司时,证据很重要,要能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不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能看到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性。遇到法律问题别慌,只要找准关键,合理运用法律,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丁婷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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