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与企业、政府机关相关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小编又看见了一个有关于采购环节权力集中索贿受贿的问题。但是在小编解答这个问题之前要给大家科普一下,索贿不是一个罪名,它是受贿罪的一种。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采购的流程及受贿罪吧。
一、采购基本流程:
生产部门请购---采购计划---寻找供货商----询价、比价、议价----采购洽谈(下单)----合同的签订(确定付款条件、货运方式、售后服务)----交货验收(仓管)---质检(不合格退货)---入库---财务结算
1、 采购计划
采购员应根据请购单和公司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制订采购计划,应有全局观念。
2、 供应商的选择和考核
A、如何选定最适当的供应商,是采购部门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一般而言,供应商的家数愈多,选择最适当供应商的机会就愈大。因此,如何扩大寻找供应商的来源,便是采购人员相当重要的课题。寻找供应商,可以通过网络、杂志、以及杂志和同行业介绍来寻找。
B、对供应商的考核也很重要,一般从经营情况、供应能力、技术能力、品质能力等方面评定,并定期从质量、运货、价格、逾期率、是否配合等方面综合打分。
3、询价、比价、议价
4、合同的签订
买卖双方经过询价、报价、议价、比价及其它过程,最后双方签订有关协议,合约即告成立。采购合同的签订要根据采购商品的要求、供应商的情况、企业本身的管理要求、采购方针等要求的不同而各不相同。需确定付款条件、货运方式、售后服务等情况。
5、交货验收
交货验收为采购作业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采购员必须确定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交货期的正确无误。
6、质检
货物质检合格则入库,不合格的,需安排补救和退货。
7、财务结算
货物入库后,财务结算。
二、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1、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2、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
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索贿”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受贿罪的一种类型。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看完采购流程和受贿罪,大家对采购环节权力集中索贿受贿是不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其实在采购环节最容易出现索贿受贿这个问题的就在于对供应商的选择了,所以希望看过这篇文章的有关部门可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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