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是否属于产假?有什么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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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保胎假是产前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批准。
保胎假是否属于产假?有什么规定?

现实生活中,生孩子是很多女人都会经历的过程。由于身体原因或者晚育等原因,女性职工在怀有宝宝之后,为了安全起见都会请保胎假。保胎假在我国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集中解答保胎假是否属于产假?有什么具体规定?

一、保胎假是否属于产假

1、保胎假是产前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第二种情况是女职工怀孕后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保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批准。它的请假前提是,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必须批准,保胎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病假情况进行操作。

3、第三种情况是,女职工关心胎儿发育情况,怀孕后要求在家休息保胎的。   对于这种保胎假,单位拥有自主权,可批可不批。

孕妇休保胎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医院出具的病假条给孕妇准许“保胎假”。

二、劳动法保胎假的规定

劳动者怀孕后,请保胎假属于事假是没有工资的。如果怀孕期间,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产假工资和生育费用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法律规定产前假是包含在产假之中的。公司在接到保胎假申请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义务,对保胎假进行批准或者不批准。保胎假是每个女性职工的权益,按照相关规定,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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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新劳动法产假规定:产假待遇
 第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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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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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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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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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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