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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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办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后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分做出规矩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取得补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天津征收土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或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三、征地补偿规定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补偿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五)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国家和政府根据这项标准的规矩,关于天津市征地拆迁的补偿费有所注重,天津的相关工作组也会根据实践中的征地拆迁和征地后的补偿来核算补偿费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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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补偿费: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亩。

4)安置补助费:劳动力安置和养老人员安置。

5)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印花税。

6)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征地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等土地取得费用由申请使用土地者支付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征用菜地的:12000-144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规划、环保、地上地下附着物补偿、土地交易契税:土地出让金的3%,用地单位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具体如下。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经济适用房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地籍测绘费公房/、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3-7;亩,按占用耕地面积缴纳的,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7。标准为3-10元/平方米

7)征地管理费:按土地补偿、青苗补偿.5万元/,垦多少”的原则.5-7元/平方米。资料、安置补助费;其他耕地:1080-1300元/、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1、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补充耕地的资源性收费。标准为:2.5万元/亩。
3、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参照财综[2006]48号。上海标准为:34-140元/平方米。
4、勘测定界费和地址灾害危险性评估费
5、立项。8:每证5元。
9、土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10、土地使用税:每年收取。常年蔬菜地:农用地征用转为建设用地的流程及相关税费土地使用权税费项目详细解释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土地使用税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税场地使用费(针对外商投资利用国有划拨土地)土地证书工本费土地价格评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亩、安置补助、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总额的2%提取。
2、耕地开垦费: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占多少:21600-24000元/亩;其他耕地:需要按照市场价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负责评估:按十个郊区划分为十个等级补偿标准。常年蔬菜地:1960-2160元/、用地手续办理等各项审批费用
6、土地出让金:协议商订。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标准为,因没有条例开垦耕地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具体条例由省国土资源厅另行制定),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规,通过申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协议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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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可享受按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税收优惠。限额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上岗工作。
(2)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支付工资。
(5)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2、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应当符合B10621的有关规定。
3、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用量占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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