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民法典》(起施行)开篇对自然人和法人进行了详细规定和阐述。我国民法典从第13条到25条在自然人方面做出了规定。那么,民法典第13条的内容是什么?律图小编通过本文告诉大家。
一、民法典第13条的内容是什么?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所谓权利能力是作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的能力。从本条可知,
1、自然人只有活着才享有权利能力,一旦死亡,就不再享有;
2、任何自然人都享有权利能力,与其年龄大小或智力高低并无关系。究其原因,因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无须人的参与直接通过法律规定获得。既然权利能力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关于权利与义务的来源,可以有两个方向:法律规定和法律行为;前者如生命权、身体权的获取,因概括继承而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等;后者如基于合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二、民法典对自然人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综上所述,民法典总则编第2章就对自然人进行了规定。根据第13条内容,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履行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从这条可以看出,自然人在活着的情况下才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而死亡后,民事权利能力自动消失。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又分为了三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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