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6-30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
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是什么?

在我国,依法成立的公司是法人,法人是有“人格”的,就比如说股东,人事,业务等。但是公司法人的人格也会混同的,会让人分不清情况。今天我们就来认识一下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以下就是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一、概念

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

二、基本内容

法人人格混同包括: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事混同。

1.财产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使公司缺乏独立的财产,也就失去了独立人格存在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公司的营业场所与股东的营业场所相同;公司与股东的资本或者其他财产混合;公司与股东的账簿合一,账目不清;股东随意调配公司的财产,或者转为股东个人财产等,都导致财产混同。

2.业务混同。业务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从事同一业务,有时股东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交易行为,有时又以公司名义从事交易行为,以至于与其进行交易的第三方无法分清是与股东还是与公司进行交易活动。

3.人事混同。人事混同是指公司与股东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互相交叉,即“多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表现在:董事会人员互相兼任,高管人员统一调配,甚至雇员都完全一致。公司与股东尽管形式上独立,但实质上互为一体,公司因此失去独立的意思机构。 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是公司取得法人独立资格的前提,也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的基础。这种分离不仅表现在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彻底分离,而且表现为股东远离公司的经营管理,股东的财产权和公司经营权彻底分离。但上述几种现象严重地违背了公司与股东分离原则,导致公司与股东人格差别客观上不明了,财产丧失独立化,权利义务关系不明了,法人独立存在的根据丧失,故应揭开公司面纱,还其不具备法人独立人格特性的本来一面目,视公司与股东为一体。

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系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独立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在企业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那么表面上看似乎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企业,但实际上已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表面上是彼此独立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从而产生数个公司间人格混同。法人人格混同是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标准之一。因此,公司股东应该严格遵守公司法人制度的各项规定,这样才可以充分保障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才能实现公司制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就是不能让交易者分清楚是和谁做的交易。分不清楚是和股东还是公司。因为股东和公司的资产,人事关系,业务关系已经混淆了,这就造成了极大地不便,所以成立公司一定要注意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这个问题。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2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4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1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0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5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7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7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2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0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如何证明?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资产混同、业务混同等方面,因此,要证明公司法人人格混同也可以入以上几个方面入手搜集相关的证据。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往往极容易侵犯到第三方的权利,债权人无法确认与自己交易的是公司还是股东,在行使债权时困难重重。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人格混同的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38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混同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人格混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该怎么证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方法:
1、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
2、公司组织机构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由于公司组织机构混同即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 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 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公务业务混同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审判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通过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有时候可以认定公司存在业务混同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收集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证,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如何收集公司人格混同的证据证,公司人格混同的情况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法人格混同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颁布的各项政策也是在支持企业的创办,那么所有的企业在建立和运营时都要遵循相应的法律,如果触犯也将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处罚,公司法人格混同一般来说会分为财产的混同、业务的混同以及人事的混同。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应该怎么证明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证明方法:
1、公司财产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
2、公司组织机构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由于公司组织机构混同即公司人员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之间董事的相互兼任,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统一调配和任命;公司与股东或两个不同实 体的董事、经理完全一致,甚至雇员也完全一致。对公司人员混同的举证方式通常有通过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公司注册信息查询,从关联公司内部的任职情况,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资料,公司对外经济和社会交往的联系情况。向申请向劳动保障部门查询劳动合同备案, 向银行申请对企业员工工资情况进行调查。
3、公司业务混同的举证与认证
公务业务混同有内在表现和外在表现,第三人通常能够提供的证据主要是公司业务混同的外在表象。在审判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书面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货单等交易凭据。通过对这些证据进行分析,有时候可以认定公司存在业务混同的情形。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82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有哪些方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的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是指在形式上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与股东之间,或公司与公司之间,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出现混同,导致公司法人丧失承担民事责任资格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混同行为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违背诚实信用的基本准则,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现实生活中,人格混同外部表现主要有下面几种: (1)母、子公司间的人格混同。由于母、子公司间存有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子公司虽然系的法人实体,但没有自己的财产,故很难保证其自身意志的性,据此,可从维护公平原则出发,否认子公司的法人人格,把子公司与母公司视为同一人格,由母公司直接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企业相互投资引起的人格混同。因为在相互持股的情况下,一方所持有的对方的一部分股份很可能就是对方出资给自己的财产,如该部分股份达到了控股程度,则表面上看似乎是二个相互的企业,但实际上已经混合为一体,从而产生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 (3)姐妹公司间的人格混同。一人出资组成数个公司,各个公司在表面上是彼此的,实际上它们在财产利益、盈余分配等方面形成一体,董事、监理相互兼任,且各个公司的经营决策等权利均由投资者一人掌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2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法律规定怎样?
公司人格混同是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或其他公司人格完全混为一体,使公司成为股东或其他公司的另一个自我,形成股东即公司或公司即股东的情形。公司人格混同的表征为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这两天我们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然后马上要开工了准备招点儿工人,那么混凝土浇筑劳务合同咋写?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劳务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生产混凝土承包合同。
一、工程项目和承包范围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挡墙基础开挖、运输,所有图纸上涉及到,商品混凝土结构的浇注 施 工、砼 输 送 泵 布 料 机及管道的安装和拆除、现场清理、砼试块的留
置、砼及试块的养护、砼质量缺陷的修补、维护,砼拟浇筑部位的清
理等)

商品混凝土施工过程中要求合理施工,平整度、垂直度等均满足规范 要求。修补商品混凝土成型后存在的质量通病如:烂根、蜂窝、麻面、起
沙、涨模等,保证商品混凝土浇筑质量,并在规范要求天的数内,对不同
类型的商品混凝土进行养护。在施工过程中,避免商品混凝土的不合理浪费, 并要求商品混凝土浇筑、
振捣完毕后及时清运商品混凝土残渣。
商品混凝土修补过
程中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商品混凝土施工班组,无条件对此进行清理。 如在浇筑商品混凝土过程中,商品混凝土将管道、预留管道等堵塞,则商品混凝土
班组负责对管道的疏通和清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本工程模板制用安装项目以包清工、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包小型工器具(如铁锹、振捣棒,平板式振捣器、铁抹子、 木抹子等)
2、本工程按照施工中挡墙商品混凝土有效体积包干。价款:每立方米按照 元(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各占
据元/平方米,达不到要求从此部位工程款中扣除)
,其单价组
成为:施工操作等占以上单价的
70%,清理现尝废料回收等占据
30%。承包单价已包括工人作业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工伤保险金 等,达不到合格标准按照合同价的
85%结算。挡墙基础开挖及运输按实际方量结算,元/立方米。挡墙回填方量按实际方量结算,元/立方米。
3、上述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包干,凡为完成约定工作所必须进行的辅 助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上述单价中,
为完成上述工作进行的相关工作部进行计量。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四、工期:
1、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始进场,总工期为 天。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影响工期时,
余下全文
经过甲、乙双方协调后确认。
五、质量工艺要求:
1、质量标准为
2、乙方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方案、
设计图纸、变更通知书、现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允许随意变更设计及结构要求,否则造成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罚款 1000元以上,元以下。
3、工程质量、工艺要求及工人在管理上绝对服从甲方和有关部门的 监督管理,若乙方在施工质量、尺寸、安全不符合合同要求和有关规
范要求所造成的返工工料费用由乙方赔偿。若乙方部分工人屡教不改,甲方可向乙方提出辞退或罚款处理。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处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预留洞口位置一定要准确,留错、漏留位置每个扣除一百元。
5、商品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经过甲方项目经理和质检人员审核验收符合 要求后,方给所完成工作质量进行确认。
6、每次振捣商品混凝土,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巡查商品混凝土浇筑情况,偏 差超出规范需要返工的,材料费、人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巡查人员工资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六、安全要求:
1、任何劳务队伍及供货商到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相关制度(进场时被教育、交底),如若违反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劳务队伍需准时参加总包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培训,不得以任何
理由推托或拒绝,如有违反按人头(50元/人次)从班长工资中扣除(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3、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认为不适合从事某项工作的作业人员
进入现场作业,对于有足够证据证明某些屡教不改(两次)的作业人
员或其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安全事故者,安全员可视情况予以开除。
4、作业班组需指出一名总包认可的兼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做好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
5、班组或供货商的访客需服从现场门卫进出制度,如若违反门卫有
权拒绝当事人入内。
6、总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分包商、劳务班组自带不符合安全要
求的机具及配件进入现场(如不合格的电线、插板、小型电动工具、
辅助工具等)。进场前须通知总包相关人员,进场后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予以整改或退场,危险性较大的机具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必须专人操作,向总包提供相关机械设备合格检测证明,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资质证提交总包。
7、对于作业条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或出现紧急情况,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任何一个班组、任何一位作业人员进行整改或营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与项目相关负责人协商。
8、工人经常作业须持三级教育记录(或者项目出示的已培训证明)、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方可进场作业。
9、乙方进场工人必须身体健康,作好安全教育、交底工作。
10、严格按照要求 进 入 施 工现场,进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赤脚、穿拖鞋或硬底鞋。
、严禁高空作业酗酒、抛物,严禁在吊笼上落人,严禁在外脚手架
5上放置材料和工具。1
2、用电设备要专人管理,按照各种机具说明书要求规范操作、保养、维护,下班后要盖好,若人为或操作不当损坏按照原价赔偿。
1
3、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要穿上保险绳,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重物高空坠落伤人,吊物时,地面上要有人值班,划定安全作业区,确保安全无事故。
1
4、凡违反安全条款者,罚款500元,乙方施工人员造成工伤、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1
5、乙方应保证自带设备的使用安全严格按照章操作,
自带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七、现场管理
1、乙方必须立即执行甲方对本工程作出的指令,若在收到甲方书面指令后一天内,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用和支付他人完成该指令,所要求的工作和费用按照元/天,并把所有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2、甲方的指令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情况十分危急时也可发出口头
指令,但应在48小时内给与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口头指令必须执行。
八、机具、材料管理
1、甲方负责提供的机具、设备在使用前,由乙方在甲方仓管员处领 取,使用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期间损坏的相关(维修、购买)
你好,昨天我朋友说他们公司债务出现了纠纷,现在想维权,那么混合担保合同范文的格式是啥?
[律师回复] 编号: 年 字第 号
甲方(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电话:
丙方(反担保人):
住址:
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向(以下简称贷款行)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
1、乙方向贷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个月。甲方愿就上述借款,为乙方向贷款行提供担保,具体担保范围以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甲方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担保。
第二条 反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间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保证反担保的范围为:甲方为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上述代偿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追偿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丙方保证期间为自甲方代偿之日起两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权处分的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并由甲方与乙方(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以上就是混合担保合同范文的回答望采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法法人人格混同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