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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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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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伪造入职材料的法律后果是会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当中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等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除了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之外,劳动者本人还会面临被解除劳动关系,甚至是向公司赔偿的这些后果。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在没有正式参加工作以前可能想象不到如今市场劳动关系当中的竞争压力,市场上劳动关系供大于求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大家能够想象用人单位同一岗位几乎是能够收到成千上万份的简历的,所以有些人可能就存在着弄虚作假的这种行为,想要尽快的入职。可能这些人员也没有考虑过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此外,如果是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均负有缔约告知义务。缔约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承担相互如实告知必要信息以满足需求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违反了缔约告知义务,则可能构成欺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实情,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二、入职时候要注意的注意事项

1、准备好入职用品

收到公司入职通知的电话后,如果公司让做入职体检,记得入职时需携带入职体检单。另外人事通知入职的时候会需要让你携带一些复印件资料作为入职时使用。而除了这些,还需要携带些私人物品,比如面纸、水杯、调羹等需要用到的物品。

2、办理好入职手续后,岗前培训要注意

一般公司的入职手续都是在人事部办理,人事部的入职手续都是有一套流程的,入职当天按照流程走下来就可以。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岗前培训,一般包括2个部分,一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二是岗位的了解和熟悉。这是特别需要注意的哦!

3、对公司环境有大致了解,各个办公室和各个主管要了解

公司环境可以让同事带着你走一遍,多多注意各领导的办公室位置和各主管领导的姓氏,毕竟有可能会有接触。如果有不知道的或者是其他问题,可以问自己的同时。尽量很快的知道公司大概的人事结构之类的。

4、办公桌要整齐,有漏的办公文具要及时申领

到办公室之后,会有自己的办公桌,办公桌上文件之类的要摆放整齐,要注意办公桌上可以不放手机,放进抽屉会比较好。另外,办公桌如果上一个和你交接的同事归还了文件夹等办公文具,你要尽快拟出单子和主管说明,然后及时申领。

5、工作认真细心,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新的工作,上手肯定没有这么快,所以一定要认真细心,如果部门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严格按照这个执行。由于新到部门岗位,工作任务肯定不重要的,所以会有很多空余时间,这段时间可以用来熟悉其他工作内容,坚决不能玩手机或者玩电脑。

6、领导交代的事务按时保质完成,若有问题或者出错,及时告知

领导交代完成的工作一定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如果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是出错了,一定要及时和领导进行沟通及时告知,能减少出错是最好了!

7、工作之余可以和同事交流,但要注意谈话内容

工作之余有同事和你交流的话,是可以和同事多多交流的,但是交流的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谈话的度以及谈话的内容,毕竟不是什么话都适合在职场上说的,比如薪酬、人事态度或者是对领导的看法等。

大家应该知道入职造假被公司发现的话,应该是会被直接开除的,而且公司甚至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这种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入职公司造假的这种行为可能是有些员工伪造一些虚假的证件和资质证书,甚至更有甚者去伪造研究生毕业证书等,这都是违法的行为,都会直接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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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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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入职造假,单位能否解除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入职“造假”,单位能否以此解除劳动合同近年来,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用人单位对于员工的入职条件也越来越高。许多求职者为了谋取一份好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做了一定程度的“技术性”处理,以增加单位录用其成为员工的筹码。许多单位往往在签完劳动合同后才发现员工的实际情况与其入职前所陈述的内容不相符合,那么对于单位而言,能否以此为由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呢嘉定区劳动工伤纠纷代理律师律师根据其在劳动人事领域的丰富经验,结合其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整理与归纳了员工入职“造假”的常见情形以及单位的处理方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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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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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关于离职证明造假和时间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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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材料伪造的法律效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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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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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身份办理入职的后果是什么
用假身份办理入职的后果是被公司发现以后可能面临着会被开除的这种境地。因为职工的这种做法,实质上就等同于是以欺诈的手段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绝大多数的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都希望能给公司的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用假身份入职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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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伪造入职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在提供相关的学历和履历应聘和入职的时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诚信真实都是其中重要的要求之一。俗话是,不是金刚钻不揽瓷器活。企业招聘和应聘者应聘都应该遵循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对于伪造入职材料犯法吗,又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今天,为您一一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法(
bo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利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过程中采用欺诈的手段,利用虚假的学历、履历足以使用人单位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导致意思表示的不真实,侵害了用人单位意思自治的权利。用人单位可单纯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与履历的理由主张合同自始无效,并可就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二、虚假学历及履历应造成劳动合同自始无效
1、劳动者的学历、履历是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前提条件从法律层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单位有权了解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基本情况。由于劳动力市场的蓬勃发展和劳动者流动的日益频繁,用人单位对于前来求职的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往往缺乏了解,作为证明劳动者所受教育的学历证明和证明劳动者过往工作经历的履历表就成为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以外了解与评估劳动者情况的主要途径。
2、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学历、履历虚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确认无效后,其效力自订立起归于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不存在劳动关系。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则可以将双方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由于劳动合同无可变更可撤销之说,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仅以劳动者存在虚假学历和履历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通读上文,我们对于文章提出的问题已经可以作出笃定准确的答复。伪造入职材料犯法,而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轻则合同无效,与供职单位解除合同关系,也即是被开除,简历上也添上了一笔污点,重则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进行虚假的应聘行为。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入职证明上写入入职时虚假材料,公司可以解雇员工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家更加关注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参与到工作中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每个公司的条款,员工入职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呢我们来关注下相关内容。
一、入职提供虚假材料公司能否解雇
首先看你单位对提供虚假信息是如何定义,及规定的。
其次,员工在应聘时填写的应聘登记表里,
最后是否有一栏文字,提醒着求职者,若是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受到公司处罚,情节严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其实,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员工,我们也偶尔会遇到,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看单位如何规定这类情况。

二,看员工的岗位及工作能力,核心或重点岗位,肯定不允许出现这种不诚实情况,若是基层岗位,情节不严重,还可以警告一次,若是能力不错,用人部门觉得是可培养对象且情节不严重,可按较轻的情况处理,但要留心观察,若出现其他不诚信行为,立即辞退。对于能力不行,且还出现不诚信行为,直接按规定走。

三,看单位的企业文化,若单位坚持塑造诚信的文化氛围,那员工出现不诚信行为肯定是不能容忍的。
二、相关法律条款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员工入职填写个人资料表的时候提交虚假材料”填写虚假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是两个不一样的情况
2、以上条例第一款情形出现,在某些条件下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合法解除的:提供虚假的执业技能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可能对任职该岗位造成影响的属于违法解除(或者说产生纠纷仲裁不会支持的)的:是否已婚、是否已育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3、另外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虚假,以及这个虚假影响其任职这个岗位。
4、医疗期内不得随便解除(不能按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约定情形解除)但虚假、欺骗这个,不在此范围内。如果员工入职虚假材料公司是可以解雇的,因为每个公司在应聘的时候都会填写应聘表,上面会注明如果内容不属实公司是可以进行处理的,当然公司具体如何处理还是需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也可能因为员工具有良好的能力公司从轻处罚,所以解雇并不是一定的,还需要具体看公司如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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