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最新修订 | 2024-06-26
浏览10w+
徐清岑律师
徐清岑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万人
专家导读 社会抚养费用,实际上就是对于超声这种行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他是不能够不交的。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ArticleTitle}

现在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超生的话,那么需要进行社会抚养费用的缴纳,这种社会抚养费用是一种处罚。当然,相关的机关也会进行这个社会抚养费用缴纳的决定书是需要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用,实际上就是对于超声这种行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他是不能够不交的。

拒绝社会抚养费后果

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其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不能免除。

缴纳社会抚养费是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重要措施之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按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考基本标准,农村居民则参考当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市民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只要违反了计生政策,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受到惩处。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社会抚养费 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首先根据相关法,社会抚养费是必须要缴纳的,当然如果不存在者相关的违法行为是可以不用脚大的。除此之外,小编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如果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用的后果是怎么样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62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1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无锡188****231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88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0****578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根据规定抚养权抚养到几岁?
父母在孩子十八岁之前,都负有抚养义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父母若是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是有权利向父母追索抚养费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根据哪些来判定抚养权
[律师回复] 对于法院根据哪些来判定抚养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2、抚养费是定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
而且杨律师建议,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易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国外,担心其不主动支付联系及执行不便。),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
对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而言,如果一次性支付但费用被抚养孩子一方挪用,将来孩子需要,你能说真不管了?
3、抚养费就是给到十八岁?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成年、上大学后,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了。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恐怕还会自愿支付。
4、抚养费标准确定后,可以调整吗?
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怎么逃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法律所规定的,如果违反了相关的政策,那么社会抚养费是需要征收的,因此的是逃不了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么算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是以各地上一年的平均收入为基数计算的,故此即使是同一个地方,在不同的年份需要支付的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是存在着差异的,对于任何人而言,生活的城市经济较为发达,此时也就意味着需要支付的社会抚养费更多。
10w+浏览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是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是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法院是根据什么来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什么判决抚养权归属夫妻离婚时,如果能自行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不管归哪一方抚养,或者是双方轮流抚养、共同抚养,一般都不会干涉。如果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虽然说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理论上给谁都可以,但总要依据一定的规则来作出判断。作判决总的原则就是一个,即“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当然,这个原则在判决时要通过很多具体情况来衡量。下面就介绍一下可能影响抚养权归属的一些因素。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2、抚养费是定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判决书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实际上社会抚养征收决定书,就是针对相应的行为所进行的一种罚款的判决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罚款判决书)应该在乡镇政府或者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开。
10w+浏览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1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1、立案。2、调查。3、告知权利。4、作出决定。5、送达决定书。六、执行:社会抚养费应当由当事人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30日内一次缴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才能不交社会抚养费?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