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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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应该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纠纷诉讼是因劳动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纠纷一般只能先经过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才能提起诉讼。那么,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呢?诉讼中最重要的莫过于举证的环节,那么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如何举证?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如何提起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争议当事人要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法律对起诉条件的基本要求,主要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和管辖的范围。此外,还必须符合起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因此当事人起诉时应同时提交仲裁裁决书,一方面说明劳动争议已经过了仲裁程序,另一方面也能证明是否符合起诉时效的规定。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不能把仲裁委员会做为被告,因仲裁委员会不是民事主体,而是公断机构。劳动争议案件诉至法院后,诉讼当事人仍是劳动争议原来的当事人。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效副本。书写起诉状确在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如何举证

(一)平均工资以及工作年限

尽到以上两个举证责任的前提后,单位如果无法完成自己的举证责任,将会被裁决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员工举证来证明补偿的年限(工作年限)以及补偿的基数(也就是平均工资)。

司法实践中,工作年限的主要证据有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单。补偿的基数一般有工资条、工资折子、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

(二)被辞退的事实

在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要想打赢辞退类劳动争议案件,还必须要证明单位确实辞退过员工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只有证明了这两个事实,进一步的举证责任才会发生倒置,即由单位来说明辞退的理由,并予以举证证明其合法性,如果不然,才会发生单位败诉的后果。

可以证明辞退事实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

1、书面的辞退通知书,这是最好的证据,但是上面一定要有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2、录音证据

万般无奈时,作为员工,别忘了采取这种方式搜集证据。

3、工作交接单

特别提醒:需要原件,而且最好有公章,且能够体现是被单位辞退了的信息。

(三)存在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出于实际情况,以及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目的,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确实规定了一些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但是这种倒置并不是说所有的举证责任全在于企业,员工只要申诉即可。在此种辞退案件中,作为员工,每一个举证责任就是需要证明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条、工资单、工资发放存折;社会保险凭证;胸卡、门禁卡等。

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后,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来维权,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新的证据,诉讼判决的结果可能依然会对劳动者不利。因此,如果您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时,要注意收集好关键证据,避免在劳动纠纷诉讼中败诉。如果您不知道该收集哪些证据,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劳动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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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前提
[律师回复] 对于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前提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有何条件
合同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同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了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通过审判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
(1)的实质条件:有合格的原告,即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2)的形式要件。应向人民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状的副本。
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①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有代理人的,需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④受诉名称,的年、月、日,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在规定书面的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原告书写状困难的,又规定了可以口头,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如何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向,应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
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凭证是胜诉的关键,经签名盖章的有效凭证是关键中的关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相对于合同来讲,凭证在诉讼中至关重要。因为合同只能证明双方的意向,不能证明合同是否履行。各类凭证包括交货凭证、付款凭证、验收凭证、结算凭证、清算凭证、对账凭证,是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客观记录。
凭证应当有效才能被采纳,一般来讲只有对方盖章或能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而签名的凭证原件,才是合法有效的凭证。
复印件、传真件和无法证明是对方工作人员签名的凭证原件,一旦对方在法庭上耍赖不予承认,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的情况下,这些凭证就是没有任何证明效力的,如此案件将会面临败诉的局面。
商号权侵权纠纷怎么提诉讼讼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号权侵权纠纷怎么提讼
提起商号权侵权诉讼,需要向人民提状,然后立案,开庭审理,原告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请求民事赔偿,但是需要收集足够的侵权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
1、,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如何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原告向,应递交状,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副本。
诉状要整洁,不得乱涂乱改。诉状应经本人亲笔签名,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加盖公章。
时,还要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诉讼费。
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
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经济合同发生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如果经济合同纠纷经过了合同管理机关仲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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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纠纷如何进行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虽然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承担举证倒置责任,但是患方切勿以为自己就不需要承担任何举证责任。患方需要证明存在医疗侵权损害基本事实,包括以下内容:
1、证明医疗关系的成立(首要举证责任):病历和收费单据是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患方需要保存好病历和收费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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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家析产案件中评估费、诉讼费由谁承担?
分家析产案件的评估费、诉讼费,由共有人按析产中获得的财产份额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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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协商不成可到人民解决,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A、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身份的证明。
B、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
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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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C、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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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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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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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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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提起赡养纠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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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人民为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方便当事人诉讼,对赡养纠纷案件可以采取电话预约立案、网上预约立案、上门立案、便民诉讼联络员代为收案等多种方便老人的立案举措。而且的立案厅还有立案须知、举证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等便民法律文书,可以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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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案件诉讼费用降低为每件80元,而且还可以申请缓交或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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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其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什么情况下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房屋拆迁纠纷怎样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拆迁纠纷怎样提起诉讼问题解答如下, 本文为读者介绍房屋拆迁纠纷诉讼如何发起,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其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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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纠纷诉讼应该怎么处理
遗赠会让继承人失去利益,失去利益就会造成不满,不满会衍生出纠纷,有纠纷就需要进行处理,那遗赠纠纷该如何处理?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那如何提起遗赠纠纷诉讼?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分别进行论述,具体内容请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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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如何提起租房合同纠纷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提起租房合同纠纷诉讼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请求人民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的,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
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
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
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
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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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纠纷,怎样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到哪个? 因分家析产纠纷提讼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连续居住满1年的经常居住地人民。 2、分家析产案件中评估费、诉讼费由谁承担? 分家析产案件的评估费、诉讼费,由共有人按析产中获得的财产份额进行分担。 3、要提交什么证据? 分家析产协商不成可到人民解决,时一般应提交如下证据: (1)主体资格的证据。 A、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身份的证明。 B、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 (2)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证据。 家庭成员共同创造、共同所得形成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如共同投资购置家庭财产、将个人收入交归家庭、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等证据。 (3)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据。 A、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等。 B、存款:应提交存单、银行账号等。 C、股票、股份、出资额: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出资证明、工商登记资料等等。 D、车辆:应提交行驶证或购车合同等。 E、债权债务:应提交借据或其他权利义务凭证。
工程质量纠纷能否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程质量与约定不符合的,当然可以向人民。 1、签收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有些被告拒绝签收的法律文书,更有些人故意躲避工作人员。拒绝签收,工作人员可以留置送达;躲起来,可以公告送达,官司照样会继续下去。只有主动签收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才能了解是什么人因为什么事,了解对方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 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一,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是否有依据?从2020年开始我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EEr核定制变为备案制,取消了原来 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直接对建设工程质量核定合格、优良等级的制度,但竣工验收不同于竣工验收备案,前者是私法行为,后者是行政管 理行为_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优良标准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发生质量纠纷如何处理?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 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质量量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承包人要求自己修复,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应当首先要求承包人修复 ,如果其拒绝修复,可以委托他人修复。至于是否应当拆除重做,鉴于其成本通常高于修复成本,故应当以鉴定机构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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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应该如何诉讼
首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符合起诉条件以后,法院会立案处理,起诉人需要缴纳诉讼费用,然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的时间以及地点即可。在等待的过程当中,起诉人也可以收集更多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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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合伙协议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这类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由于合伙的双方或者多方都是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同学等,所以发生纠纷大多数也都能自己协商解决好。
2、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向提讼。以前对这类案件很少受理的。现在因为实行登记立案,必须受理。但是,无法给双方判决出一个结果,大多数都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理由是:审理个人合伙纠纷案件时,不能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可参照该法条去处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个人合伙财目的混乱,当事人自己无法清算,通过审计、会计鉴定的方式,仍不能查明合伙经营期间的账目情况,此时,即便合伙收入清楚,合伙现有财产明确或部分明确,只要双方对支出存有争议,法官就会以帐目不清,盈亏无法确定,或举证不能为由驳回原告要求分割合伙财产的诉讼请求。司法实践中,有的合伙人故意让帐目无法查清;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帐目和财产均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肯配合帐目清算,对于合伙经营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等事实就难以全面查清,为的就是要原告无法举出证据,无法处理,达到永久占有的目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
5、也有人认为,可以先就查清的事实办法先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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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纠纷,怎么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这类纠纷现实生活中很多。由于合伙的双方或者多方都是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同学等,所以发生纠纷大多数也都能自己协商解决好。
2、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向提讼。以前对这类案件很少受理的。现在因为实行登记立案,必须受理。但是,无法给双方判决出一个结果,大多数都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理由是:审理个人合伙纠纷案件时,不能适用《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即使可参照该法条去处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因个人合伙财目的混乱,当事人自己无法清算,通过审计、会计鉴定的方式,仍不能查明合伙经营期间的账目情况,此时,即便合伙收入清楚,合伙现有财产明确或部分明确,只要双方对支出存有争议,法官就会以帐目不清,盈亏无法确定,或举证不能为由驳回原告要求分割合伙财产的诉讼请求。司法实践中,有的合伙人故意让帐目无法查清;有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帐目和财产均控制在自己手中而不肯配合帐目清算,对于合伙经营的实际收入和支出等事实就难以全面查清,为的就是要原告无法举出证据,无法处理,达到永久占有的目的。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
5、也有人认为,可以先就查清的事实办法先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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