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有些情况下出现的是合同终止的情况,但有些时候却是合同被解除。虽然在大部分人的眼里,这二者是一回事,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之间还是有差异的。那么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呢?请和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二、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依据我国的《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值得一提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按实际情况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综上可知,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在两个方面,就包括了效力和适用范围。而在《民法典》中也分别对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作出了规定。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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