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最多赔偿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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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最多赔偿多少?

对于工作单位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合约劳动者是可以申请相关的赔偿的而赔偿的金额劳动法是有具体规定的,工作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不然劳动者是可以进行法律胜诉的,下面就由律图小编来为您解答解除劳动合同最多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最高可以赔偿12个月两倍工资,通常和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相关。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最多赔偿多少?对于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工资一般最高可以赔偿12个月工资,如果对于具体赔偿的金额要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当地工资水平来进行定夺,而是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擅自要救赔偿金额决定,如果工作单位赔偿少了可以进行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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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最快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最快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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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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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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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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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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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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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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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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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 违章建筑前提必须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个关键。 程序一般是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权力告知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执行。 一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1月施行,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补偿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当事人对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及对违法建设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程序未完结前,不能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法院最多扣除多少次审限
[律师回复] 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r虽然说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r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r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r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r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r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r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r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r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r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r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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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最高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是高于社平工资的三倍的话,那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年限最多不能够超过十二个月。但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低于社平工资的三倍的话,那么就不会受到十二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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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你好我想问下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最低工资是除过五险一金发到手的吗
[律师回复] 以下是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的回答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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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法院扣除审限最多可以扣除几次?扣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r虽然说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r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r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r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r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r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r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r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r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r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r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民事案件中,法院扣除审限最多可以扣除几次?扣除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只要发生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都可以扣除,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r虽然说没有限制,但实际上,一个案件最多可以发生三个可以扣除审限的事项,如鉴定、公告等。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r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r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r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r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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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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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r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r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一)上级人民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r(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电子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最新解除劳动合同书电子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年__月__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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