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分享。鲁春雷律师毕业于统招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尤其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案例二: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
原告申某某与于XX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XX于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持续至2022年于XX突发疾病去世。申某某发现于XX在这6年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被告,累计金额达163万元。申某某认为于XX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且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被告取得上述财产构成不当得利,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财产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被告提出多项抗辩理由,如不知晓于XX已婚、部分转账计算错误、反向转账应抵销等。原告委托的律师团队全面搜集整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并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当庭质证。
法院审理后认定,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诉讼时效未届满;赠与财产金额依法核定,小额转账仍应返还;被告反向转账不产生抵销效力;工资社保系公司经营行为,不予支持返还;保函费非必要支出,由原告自行承担。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房屋租赁方面: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房东也应及时催缴。
2.婚内财产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除特殊约定外均为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3.证据收集方面:无论是房屋租赁纠纷还是婚内财产纠纷,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便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结语
这两个案例让我们看到,在遇到法律纠纷时,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鲁春雷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鲁春雷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相信他能为更多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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